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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责任险“上海模式”凸显社会价值

更新时间:2017-08-27 20:39
  【摘要】众所周知,学生是祖国的未来,父母和学校的希望,因此,各地政府都非常重视学生的安全。为此,上海有关部门积极推行校方责任险,该上海模式的“校责险”备受很多人的欢迎。

  由于学生自我安全保护能力有限,安全隐患难以根除,近年来校园事故时有发生。为维护校园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事故,保障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上海保险业在全国率先推广校方责任险,并成为全国样板,十多年来走出一条创新之路。目前,上海共有8家险企提供校方责任险产品,实现了上海地区高校及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全覆盖。

  校方责任险促多方共赢
  校方责任险“上海模式”的整个诞生过程,是一次“政府搭台、行业指引、企业主导”的通力合作与创新尝试。
  上海市于2001年通过立法并实施《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后校方与受伤害学生、家长之间的责任与权利。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真正从各个方面协助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这一难题,上海保监局与上海市教委充分沟通协调,积极支持上海市教委运用商业保险机制落实《条例》的相关要求,实现制度上的突破,即开发中小学校校方责任险。
  2001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率先与上海市政府合作设立学校责任保险,由上海市教委统一为中小学校投保,由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承保,不仅填补险种业务上的空白,更是创造性地协助政府实现了优化社会管理方式。校方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在被保险人的在校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引发的包括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的,或者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等原因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全部或者部分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由保险公司赔偿。
  随着《条例》发布和校方责任险的先行先试,教育部以《条例》为参考,发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并以上海校方责任险项目为参考样板,在全国范围开始推广。2008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对各地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提出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校园风险管理机制。上海保险业充分发挥这一政策优势和自身的服务优势,在历年开展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在本市全面推动幼儿园、高校等校方责任保险的推广工作。
  目前,中小学校校方责任险每个学生每学年5元保费,最高赔偿限额为每人每学年100万元;高校校方责任险每个学生每学年18元保费,最高赔偿限额为每人每学年230万元。据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吴军透露,上海校方责任险依据《条例》、保险条款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对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类型、赔付范围和额度达成了实施细则备忘,相对统一了赔偿标准,使学校有关部门在与家长协商赔付时心中有数,最终达成的赔偿或补偿金额基本处于同一水平。此外,全市统保的保险安排也使本市学生在全市任何学校转学都得到校责险的保障,方便了学籍管理。
  现阶段,上海市所有中小学(含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中职院校)及普通高等教育机构均在统保范围内,即已实现校方责任险保障全覆盖。幼儿园的校方责任险没有纳入统保范围,由本市各区县教育局推动各幼儿园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投保。
  上海市虹口区某区重点中学负责人评价校方责任险机制,“就像给学校和孩子们穿上了一件"保护服"。”改变了学校组织学生体育锻炼等正常活动“缩手缩脚”的局面,构建了一个比较完善的风险屏障,提供受伤害学生一定程度的经济保障和人道主义补偿,降低了学校与学生及家长之间的矛盾纠纷。更为重要的是,上海地区通过校方责任险的推广与实施,把学校管理者从承担各类责任事故的担心与忧虑中解脱出来,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如何提高学生各方面素质水平的研究与实践中,从而发挥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开展素质教育的助推作用。
  从地方法规到国家条例,从上海一方到全国各地,“上海模式”的校方责任险实施,标志着整个社会对于学生安全的全面关注,中小学校方责任险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新基点。

  风险管理凸显社会价值
  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一直强调,防灾止损是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集中体现。他指出,风险防范、风险查勘是保险的前置环节,更能体现保险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价值与作用。这一指导思想在校方责任险的实践上尤为突出。
  校方责任险的意义不仅在于事故发生后的及时介入与经济补偿,对历年事故进行全面统计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主动研究和提出预防措施,也是向被保险人提供的重要服务内容之一。上海保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透露,沪上承保该险种的保险公司每年都会对累积的在全市各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事故作不同维度的全面分析,如:事故数量、年龄分布、伤害类型、事故地点、索赔、赔偿金额、学校责任比例等方面,以供有关部门作针对性的调整,帮助学校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危险源,促进学校风险防范水平的提高,体现保险介入学校安全“预警”管理的社会功能,受到了上海各区县教育局及学校的好评和欢迎。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介绍,依照上海保监局的要求,该公司针对“上海模式”的校方责任保险机制专设“校方责任险服务工作小组”。截至2013年年底,该公司已完成对全市范围中小学校、农民工子女学校校园第二轮全覆盖式查勘工作。保险公司对承保范围内的所有学校无偿提供校内风险查勘,主要针对校内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和场所等进行,小到电源插座逃生通道,大到校舍安全消防设备,都是重点检查对象,而且必须做到每校有查勘问卷、每区有现场查勘汇总报告,并每年向上海市教委提供一年查勘工作总结和全面分析。
  此外,多项配套服务并举,也是校方责任险“上海模式”的一大特色。如在理赔服务方面,上海保监局要求相关承保公司推出“安心理赔,省心调解”举措,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将据学校的需求陪同学校与学生家长或第三方进行调解;若学校事故处理需走司法途径,承保险企也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承担律师费用。

  与时俱进期待扩容升级
  “近年来,通过对校方责任险承保伤害事故的研究,我们发现越来越多事故属于纯意外事故或公平责任事故,其已占所有理赔事故超过半数。此类案件给保险公司定责定损造成一定的困难,同时因公平责任非全额赔偿,学校也未能得到完全的理赔,仍需支出一部分本应用于教育的经费来补偿家长的索赔要求,也可能陷入多方不够满意的尴尬境地。”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该项目相关负责人基于实际数据分析,提出了新的问题。
  就目前情况来看,如何在学生伤害事故保险基本覆盖的基础上,对学生的课外活动保障进一步扩展,是下阶段上海保险业在探究校方责任险发展上要思考的问题。
  为此,上海保监局引导上海保险行业将校方责任险未来的发展锁定在扩容升级方案上。据介绍,上海保险业将继续配合、推动上海市教委研究参照中小学校及高等学校校方责任险的经营模式,由政府通过增加补贴的方式,鼓励各幼儿教育机构投保校方责任险,提高幼儿教育机构和幼儿的保障程度,扩大保险保障覆盖面,使校方责任险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的范围更全、作用更为彰显。
  与此同时,上海保监局积极鼓励保险公司探索研究将校方责任险由单一险种升级为综合保障,完善和提升校方责任险的综合保障功能,努力为被保险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业内专家指出,在这种扩容升级之下,校方责任险的定责定损将不易产生分歧,学生,特别是作为未成年人,在校无论是学习还是参加各类素质教育等活动,也能得到百分百的安全保障(当然,校外或与学校无关的意外伤害发生时,还得靠学生监护人通过自行购置学生平安意外险来规避),并大幅减少一系列社会纠纷和家校热点冲突,真正实现保险为校园安全、社会稳定和促进学生素质教育活动“保驾护航”,也将为校方责任险的“上海模式”提供全新注脚,实现校责险版本由1.0向2.0的全面升级,或曰实现单一的“校责险”向复合型“校综险”的完美蜕变。
  校园安全牵动社会各方,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校园风险管理是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裴光指出,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对风险进行管控的商业化手段,可以充分发挥风险分散、经济补偿的功能,积极保障学校和广大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上海保险业应为支持上海地区“平安校园”的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校方责任险促多方共赢,而且,风险管理凸显社会价值,不过,校方责任险还需要扩容升级。此外,各地学校可效仿校“上海模式”,来推行适合的校方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