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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村医将纳入乌市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6 10:07

  【摘要】在岗村医的老年生活保障问题一直是政府关注的重点,为了更好地保障在岗村医的老年生活,乌鲁木齐在岗村医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媒体人了解到,近期乌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政府补助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办法,使乡村医生养老得到有效保障。

  乌市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费率为20%。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承担乡村医生养老费用的70%,乡村医生个人承担30%。

  据介绍,随着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将进一步加强和稳定乌市乡村医生队伍,切实改善乡村医生待遇水平,巩固和完善村卫生室的基本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农牧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今后,随缴费基数的调整,乌市将及时测算财政补助数额,并将补助经费列入市、区(县)年度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

  慧择提示:目前乌市符合条件的240余名在岗乡村医生,将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政策,纳入乌市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而乌市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则采取政府补助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