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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调整大病保险起付线 让更多城镇居民受益

更新时间:2014-12-08 16:08
  【摘要】近年来,昂贵的医药费用让很多家庭都头痛不已,为此,西安积极调整大病保险起付线。据了解,西安下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与此同时,投保费用开始有所提高。

  西安城镇居民患大病花钱1万元以上的部分,就可按照比例享受大病报销。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合规票据,都可报销。报销窗口设在全市各区县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经办处。

  调整起付线 让更多城镇居民受益
  为让城乡居民摆脱大病致贫的困境,西安、宝鸡、延安、汉中4市于去年开始在我省率先试点大病保险。经过一年试点,参与此次大病保险工作的西安市发改委、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决定,今年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1.5万元调整至1万元。
  “经过去年一年试点,我们发现城镇居民报销费用与新农合报销费用相比少了很多,受益人数也少于新农合参保人数。这次调低了城镇居民的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是想让更多城镇居民享受政策,获得医疗补贴。”西安市相关部门负责医改工作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投保费用提高 城乡居民都涨了5元
  西安市的大病保险由政府补贴与大病基金划拨实现投保,城乡居民个人无需缴纳任何保费,只要正常缴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保险,合规费用就能报销。
  今年,政府提高了城乡居民的投保费用,城镇居民大病投保从原来的人均15元,提高至20元;农村居民投保从原来的25元,提高至30元。
  今年对于农村新农合参保居民的大病报销起付线没有做调整,仍为8000元,就是说,参加新农合居民在大病报销时,自付部分须在8000元以上方可报销。

  今年产生的大病费用均按新政策报销
  从今年10月中下旬起,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低的政策才明确,那此前已经办过报销手续的人,他们的费用是按什么标准报销的?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从今年初开始,由于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正在研究和制定中,经办单位只收取了居民的报销票据,并没有实际兑付报销的费用。10月中下旬,新的政策明确后,便开始了兑付工作。很多年初就提交了报销票据的居民,目前才开始陆续领取到报销的费用。因此,从今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所花的大病费用中,只要是合规票据,均按照新政策进行报销。
  据悉,只要是今年产生的大病费用,居民可最晚到2015年3月31日提交资料申请报销。
  报销时原始票据不够用 复印件盖章也管用
  目前,西安市城乡居民在同时享受着卫生、民政等多部门的保险政策及医疗救助政策。你知道吗?在同时报销时,流程为:先受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再受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后受理民政医疗救助。
  那一些符合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同时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条件的居民,他们在各部门申请报销时,合规票据只有一份怎么办?
  “大病报销时票据不够用,复印件盖章也管用。”工作人员表示,去年试点大病保险过程中,的确出现了医院出具的原始票据不够用情况。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已于2013年12月20日联合发文,明确“由收存原始票据的机构为患者出具票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下一办理机构应予以确认并及时办理”。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西安调整大病保险起付线,让更多城镇居民受益,不过,城镇居民大病的投保费用增多5元。此外,积极调整大病保险起付线,将有利于减轻人们的看病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