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消费者要谨防非法集资风险

更新时间:2014-11-05 10:17
  【摘要】近年来,一些非法违规的行为在保险行业时有发生,其中,假借保险名义的非法集资行为更甚。近日保监会表示,消费者要警惕假借保险销售名义非法集资

  昨日,保监会网站披露,投保人张先生近期向北京保监局投诉,称其购买某保险公司产品后,保险销售人员李某向其推荐了一款年化收益可达12%的理财产品,张先生以为是保险公司的产品,未详细了解便同意办理。一年后,李某称资金出现问题,本金无法给付,此时,张先生才发现,用于理财的资金被某基金公司用于投资,该基金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据介绍,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中开始出现保险从业人员的身影,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非法性,集资者大多不具备发行债券或销售理财产品等主体资格,且集资项目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二是公开性,部分保险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公开宣传一些非法集资项目;三是利诱性,集资者大都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出资人高额回报。

  慧择提示:非法集资案件具有非法性、公开性以及利诱性等特点,其推广的产品并非保险产品。因此,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还应注意相关条款和细节,谨防非法集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