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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三举措完善高管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建设

更新时间:2014-11-04 17:15

  【摘要】保险行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开始显现各种问题,高管人员任职所存在的问题就是其中之一。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云南保监局采取三项举措完善保险分支机构和高管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建设。那么具体是哪三项举措呢?

  云南保监局针对保险分支机构和高管人员任职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积极探索完善保险分支机构和高管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建设。

  一是修订完善《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规定拟任高管人员在同一类别考试范围内职务变动,不再需要参加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

  二是加大对保险分支机构和高管人员任职情况的清理整顿力度。通过公司自查和监管部门巡查,摸清保险公司在机构设置、高管人员任职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

  三是根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清理整顿清况,依法责令部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退出云南保险市场,限制部分保险公司机构铺设。四是研究制定《云南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准入、退出的具体情形和措施。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云南保监局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完善保险分支机构和高管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建设,即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加大对保险分支机构和高管人员任职情况的清理整顿力度以及限制部分保险公司机构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