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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起辽阳市启动职工工伤补充保险

更新时间:2014-11-04 10:35
  【摘要】我国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以后,事业单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在辽阳市,为了减轻事业单位的缴费压力,在今年七月起启动了职工工伤补充保险

  7月16日获悉,从本月起,辽阳市将启动职工工伤补充保险,届时辽阳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相应提高。此举不仅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还分散了用人单位风险,缓解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职工工伤补充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在参加工伤保险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下,对因工伤事故伤害职工进行补偿的商业性保险。工伤补充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不缴费。其缴费标准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为基础,具体标准为:一类行业每人每月6元;二类行业每人每月9元;三类行业每人每月11元。

  该市参加工伤补充保险的职工若发生工伤事故,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基础上,再由健康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伤补充保险补偿金,其中包括停工留薪期误工工资、护理费及五至十级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亡职工,在享受现行工伤保险待遇基础上,健康险公司再一次性支付20万元死亡补偿金。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辽阳市在今年七月份启动职工工伤补充保险。此外,工伤补充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不同行业缴纳不同额度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