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前8月安徽省缓缴社会保险费1.5亿元

更新时间:2017-08-28 16:10

  【摘要】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为了减轻参保人员的家庭经济负担,安徽省提出困难人群可以缓缴社会保险费。据数据显示,前8月安徽省缓缴社会保险费1.5亿元。

  媒体人日前从省财政厅获悉,前8月全省累计缓缴养老等五项社会保险费1.5亿元、减收社会保险费3.3亿元,发放企业稳岗补贴和培训补贴等资金2亿元,稳定了4000户企业近87.5万人就业岗位。

  2012年,安徽省出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困难企业实施缓减税费政策,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次年,安徽省政府又出台《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规定2013年继续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各统筹地区可适当降低参保企业失业和生育保险费率,一般降幅为30%;可使用失业保险结余基金支付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补贴额不低于上年度当期基金收支结余额的30%;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可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核定。今年3月,安徽省人社厅规定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到2017年底,并将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新的政策要求进行调整完善。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前8月安徽省缓缴养老等五项社会保险费1.5亿元,减收社会保险费3.3亿元。此外,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可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