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保费豁免不等于免费 看清条款再出手

更新时间:2017-08-25 01:47
  【摘要】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通过购买保险产品,来获得全面的保障。而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很多消费者都会注意到“保费豁免”这项条款,但对保费豁免的具体情况却不太了解,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保费豁免限制条件多 看清条款再出手
  保费豁免功能相当于为保单增加了一份保险,对保险消费者来说自然极具吸引力。不过,对于消费者来说,虽然保费豁免的条款非常诱人,但是,保费豁免可不等于“免费的午餐”。这项看似优惠的附加功能,往往有诸多条件限制,因此,在选购保险时,还需要看清条款再做选择。除了限定出险的原因,有的保险产品还会对出险的受损程度做限定。比如,有的保险产品就明确规定,保费豁免只针对全残,此类险种往往在针对某类工种、某个行业的团险产品,以一款健康险产品的附加保费豁免条款为例,该保险产品条款规定,首先,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为同一个人,其次,若投保人因故全残,可豁免保费。这就意味着,首先,一旦投保人出险致残,但不是全残,那么是不能享受保费豁免优惠的;其次,该产品未对全残原因做出明确限制,那就意味着无论是因疾病导致的全残,还是因意外导致的全残,都属于保险公司保费豁免的范畴内,当然了,对于全残的标准,保险条款中也按照有关医疗标准制定了明确的条件。
  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还有一些保险产品将豁免保费的对象从投保人转向被保险人。因此,投保时,可不要只看到了“保费豁免”就轻易出手,还需要仔细分辨“保费豁免”的前提条件。

  保费豁免不等于免费
  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具有保费豁免功能的保险产品时,除了要看清楚先决条件,投保人还需注意一点:保费豁免,并不等于免费,更不是险企给予消费者的馈赠;而不同的保险产品,其保费豁免功能的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方面,启用保费豁免功能是有前提的。通常来说,保费豁免的中止条件为:交费期满、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并能工作生活。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件,保费豁免条款即自行中止。
  另一方面,每款保险产品在启动保费豁免功能时,都会明确其前提是投保人处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状态,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来决定是否可以豁免保费。如果做出保费豁免决定后,投保人健康状况有所恢复,或者恢复了部分工作能力,那么,保险公司知道后还会要求投保人重新缴纳保费。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保险豁免大多是需要另行购买的。眼下保险市场上保费豁免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可与任意主险搭配;一种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的主险捆绑销售;一种是直接在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
  相对来说,前两种销售形式会比较常见,投保人在投保时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加钱购买保费豁免权。豁免保费的金额一般相当于主险保费的1%左右。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保险其实就是一份商业合同,一旦签订保险合同,此后万一出险,双方都需要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一定要多问、多看、多比较,弄清楚在该款保险产品中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保护自己的权益。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保费豁免相当于为保单增加一份保险,但保费豁免限制条件比较多。此外,保费豁免也不等于免费,因此消费者在选择这一条款时,需要看清限制条件再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