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12档缴费标准可选
更新时间:2014-12-04 15:07
【摘要】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近日重庆市社保部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后,参保人有12档缴费标准可选择。
调整中青年人员缴费档次及标准。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青年人员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分别为一档100元、二档200元、三档300元、四档400元、五档500元、六档600元、七档700元、八档800元、九档900元、十档1000元、十一档1500元、十二档200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明确集体补助标准。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总金额不超过我市个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完善参保缴费政府补贴办法。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实行梯次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一档30元、二档40元、三档50元、四档60元、五档70元、六档80元、七档90元、八档100元、九档110元、十档120元、十一档130元、十二档140元。
建立长期缴费增发基础养老金机制。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
完善个人账户计息和余额继承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包括政府补贴)可依法继承。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领保人员死亡后退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两项金额均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资助)和政府补贴资金。
慧择提示:据悉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后,重庆市参保人有一档100元到十二档2000元可以选择。除此之外,社保部门还完善了参保缴费补贴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