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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建议调整我国交强险经营模式

更新时间:2014-11-28 08:39
  【摘要】现如今,交强险的发展规模不断壮大,但各项问题也在逐渐突出。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交强险处于承保亏损状态。因此,行业呼吁交强险经营模式调整。

  据张鸣飞介绍,我国交强险经营模式呈现出“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的特点,存在政府、企业和监管机构的责任义务界定不清的问题。具体而言,在费率厘定方面,因遵循“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的费率、责任限额和条款内容,因而保险公司没有定价权。在风险选择方面,保险公司对高风险车辆没有拒保权利,也使得保险公司没有风险选择权。

  然而,在保险公司既没有定价权也没有风险选择权的情况下,经营结果却要由保险公司单独承担,这显然不符合保险经营的基本原理。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对于交强险地区严重失衡的问题,张鸣飞建议完善交强险费率调整机制,充分考虑各地风险差异,分省定价,在区域内实现风险与价格的匹配。此外,可以在制度层面增加更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省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调整程序、调整频度、调整主体,让费率调整制度化且具有可操作性。

  对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在保监会、相关部委及财产保险行业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交强险综合成本率上升的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因交强险长期经营亏损带来的金融风险已经有所缓解,下一步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推进交强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更好地发挥交强险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功能作用。

  慧择提示:针对我国交强险存在的问题,保险行业建议调整我国交强险经营模式,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模式。这不仅有利于更好地推进区域差异化费率体系的建立,而且有利于推动保险公司提升管理水平、更好地控制交强险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