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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础数据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

更新时间:2017-08-27 13:33

  【摘要】数据是组织最具价值的资产之一。而数据质量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一般认为其包括三个方面:元数据的质量、数据内容的质量和数据使用方式的质量。那么社会保险基础数据质量有哪些问题与原因呢?面对这些问题,政府又应该怎么做呢?

  “三分技术,七分管理,十二分数据”这句话,是从事社保信息数据管理人员对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重要地位所作的最为形象的描述和总结,数据质量之重要显而已见。如果社保数据库所输入的信息是垃圾信息,输出的信息也必然是垃圾信息。怎样才能提高数据的质量?作为一个从事多年数据管理的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对数据质量利用能力进行探讨,并对其进行归纳和整理,现与同行们共同分享。

  以2013年9月淮安市人社局开展的“2013年淮安市人社信息化项目会战年”活动为例,盱眙县人社局将全县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数据成功的集中到市金保系统,启用了全市统一配置的计算机业务软件,以五险合一征缴、参保待遇实时结算和管理为基础对所有社保信息进行采集和输入,先后共录入数据数百万条。而在此前盱眙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数据分散在企业养老、就业、医疗保险三处,并分开管理和应用。在运行过程中,各处都有自己的运行环境,数据因不能互联互通和共享,其利用率很低。

  一、对社保基础数据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
  淮安市在“2013年淮安市人社信息化项目会战年”,以金保工程为重点,将所有社保参保数据进行一次大规模数据分类和录入,其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运用,达到信息互享效果。盱眙县人社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花费半年多时间对社保数据进行科学整理。由于时间短,数据量大等原因,上线后的数据质量和利用能力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产生这些因素的成因是:由于医保的参保单位类型有企业、机关事业、个体;养老的参保单位类型有企业、个体;就业管理处采集的单位数据和养老的数据信息比较相近。所以,职工养老的参保单位和医保的参保单位信息数据重复现象较多,在社保数据管理中存在“四乱”现象,主要体现在:
  一是单位简称乱。上线前,医保单位缴费下的是手工计划,所以在系统里没有和地税对应的社保地税代码。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是从系统下的电子计划,每个缴费单位都有和地税对应的社保地税代码。这造成了在对单位数据进行整理时,有些参保单位因为在医保系统和养老系统简称不一样,上线后变成了两个单位,例如盱眙永丰机械厂(军工企业),在原医保系统简称为永丰机械,而在原养老系统简称九二五厂。实际上这个老单位的养老和医保已经合并成一个,因为两个险种的工作人员都清楚这个单位的两个简称是同一单位。而新参保企业更让人难以猜测了,如县工业园区的新兴企业,上线前更换单位名称相对比较频繁,名称变更后又没有及时在两个险种的系统里做变更,仍然默认各自系统里的简称,而我们的工作人员又不知道是同一个单位,从而造成上线后一个单位两个险种仍然存在两个单位的序列里。
  二是参保信息乱。机关事业单位分在编人员和编外人员,在编人员和编外人员的医保是在医保系统;而在编人员的养老是在机关事业保险系统(非金保系统险种),编外人员的养老是企业养老系统(就是金保系统里养老保险),但是他们在地税缴费(在编人员、编外人员的医保和编外人员的养老)却是一个缴费单位,对应着一个地税社保代码。所以,上线后,系统还存在一个缴费主体,多个参保单位,下缴费计划时有诸多不便。例如一个缴费主体有AB两个单位,工作人员要下A单位计划时,就把B单位的地税社保代码改成一个非地税社保代码,等到下B单位计划时再改过来,而A单位的地税社保代码再改成一个非地税社保代码,月月如此。
  三是社保缴费乱。一个单位养老缴费本应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28%的企业职工养老缴费比例,单位缴纳为20%,个人承担为8%。然而,在金保系统有些单位,28%的缴费比例却是由县财政负担一部分,单位(乡财政所)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这在金保系统是无法去完成的,只好由保险征管单位的财务部门去统筹这些单位的保险征收(把三个缴费主体的缴费手工收到位),再由征管单位的业务部门下达征收计划到地税,由保险征管单位的财务部门到地税去缴费,这里就会发生如果三个缴费主体其中一个或两个缴费到位了,而其它一个或两个缴费没到位,这些单位里的人员变动业务(转移或退休)迟迟不能办理,同时给保险征管单位的财务部门增加了工作量,这个情况在医保险种里也有类似问题,这无形降低了办事效率,也让办事人员和工作人员都痛苦不堪。
  四是人员身份乱。2010年,盱眙县七所八站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改成企退休人员性质进行社保缴费,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则与现职事业单位人员一样实行绩效工资,原纳入由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处发放的工资仍从社保统筹基金中发放;绩效工资则由县财政另外拨款,养老保险处为了发放时的便利(两部分工资分别发放,做两份工资表),就把这部分人员统一放到一个名叫“实行绩效工资事改企人员”的单位里管理。上线后依然延续这个模式,但是这些人的医保却是分散在各自原来的单位,并和在职职工一起缴纳医保,数据录入较为困难。
  盱眙社会保险金保工程上线后,原则上讲,参保对象一个人不管参加几个险种的保险,社保编号只能有一个,所有涉及社保有关的事项就可以用一张社保卡解决问题。然而实际上是:金保系统里一个人有的有两个社保编号,甚至三个或四个,并且这个事态还在延续发展。这些“四乱”现象的存在,导致以下三个难以确定的困难因素:
  第一,参保职工身份难定性。盱眙的改制企业和不能生产的大小老企业百余家,失业和下岗的在职人员也不乏少数,他们就会到工业园区私营企业找工作。素质高的老板会自觉缴纳职工的五险,素质不高的,要么什么险种都不缴纳,要么只缴纳和自己利益息息相关的几个险种,那么原失业和下岗人员只得自己缴纳其它自己要缴纳的险种(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这种情况在金保系统怎么办呢?就只有根据这些人单位缴纳险种的情况开一个、两个或三个保险编号,例如一个下岗人员在一个生产电池的企业打工,这个单位因工伤风险高、人员多,只缴纳了工伤生育保险,其它险种只得由个人缴纳,在金保系统就得开两个保险编号,甚至可能三个。
  第二,参保对象“多个身份”难分离。一些技术人员,他们就职几个单位,这几个单位都给其缴纳保险,虽然缴纳的险种没有重复,但是在金保系统仍然不能以一个保险编号解决这个人的缴费问题,只能为其开两个以上的保险编号。还有一种一个人在两个单位的,就是前面在单位管理里提到的第四种情况,为了解决这种情况目前不得不一个人两个保险编号(一个医保编号,一个养老编号)。
  第三,参保对象乱象难理清。上线前,虽然对数据做了整理,然而还是有一部分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无法采集到,致使一是一部分参保人员不知道以前打工单位(这些单位已经不生产了)曾给其缴纳过保险,因而造成目前打工单位再为其开了一个保险编号;二是参保人员自愿放弃以前缴费记录(多数缴费时间很短,不到一年),隐瞒情况,保险工作人员又为其建立了一个保险编号;三是参保人员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原参保保险编号就是本人,保险工作人员不能判别,只好为其重新再开一个保险编号。

  二、对提高社保基础数据质量的建议和思考
  数据如人体的血液,是系统运行的支撑和前提,提高社会保险基础数据质量和数据利用能力势在必行。笔者针对盱眙上线后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存在的几个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纳后,就如何提高社会保险基础数据质量和数据利用能力,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和思考。
  一、落实社保政策,规范业务操作。在社会保险现阶段,全国各地都各自因地制宜,制定了适应本需求的政策,这就造成了政策的多样化,这些地方性政策严重地阻碍了信息化建设进程。例如,各地兴起的“招商热”,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县外资金)在本土兴业,拉动本地区工业发展、带动本地经济、促进就业、更好更快地培植区域经济,一些引资单位负责人不惜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对外地进驻本土企业以暂不考虑缴纳社保费等为“优惠”,而一些无良投资商对吸引外资开出的“优惠政策”照单签收,毫无顾忌,使拖欠、偷逃社会保险费变得更加有恃无恐,他们要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都不缴纳,要么迫于形势压力就只缴纳小险种(如工伤、生育等)。这就使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捆绑征收难度非常大,这样务工人员的五种社会保险缴纳方式就可能不一样了(养老、医疗以自由职业者方式缴纳,工伤、生育以单位方式缴纳)。那么,在金保系统里一个人几个保险编号的问题就会不断出现。所以,笔者认为,当前在政策面应着力规范与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保持各级社会保险政策一致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为信息化建设消除政策障碍。
  二、简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对各类业务的办事程序规定明确的秩序,各个环节紧紧相扣,相互制约,不会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对处理环节相一致的业务进行合并,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笔者认为,社保数据的入口应该由征管中心来把好关,单位和个人参保、社保费的征收(单位缴费和个体缴费)都由征管中心来管理,由养老、医疗、就业各自抓好出口(养老和医疗转移、退休、死亡处理、医药费报销等等),这样各个社保业务部门才好针对业务性质分类,制定统一的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否则众口难调。当然,入口和出口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调是少不了的,而且是必须有的和至关重要的。在五险统一征收后,如果此项工作也能如此职能划分而开展起来,一个人多个社保编号,一个单位多个简称、一个缴费主体,多个参保单位、一个参保单位,多个缴费主体等等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三、做好统筹兼顾,完善信息体系。信息化建设不单是信息管理机构的职责,也不单是社会保障行政和业务经办机构的职责,是要信息化管理机构与社会保障行政机构、各业务经办机构协同完成。例如,单位的合并和人员的合并,征管中心就要和养老、医疗部门进行沟通一下,合并是否对他们的出口业务有影响。如果有,怎样做将影响减小或消除;如果没有,就可以合并。在金保系统,很多入口操作对出口业务影响很大,但是信息化建设是为了让数据的共享能力实现得淋漓尽致,所以,它都有解决的办法,但是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是必须要经常开展的,这样才能不断提高社保数据质量和数据利用能力。
  四、加快部门协作,建立互联通道。社保基础数据的完善工作是艰巨的,需要人力和精力投入,但是又是现在必须要排除万难立刻去做的工作,因为“2013全市人社信息化项目会战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中,要求发放社保卡给社保参保人员,社保卡是根据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来唯一定制的,这要求一个身份证号码对应一个社保编号,然而,目前在金保系统,存在的问题一是还有参保单位社保地税代码为空、单位法人和单位联系方式都不正确;二是还有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有的为空、有的是15位、有的根本就是错误的,联系方式也没有。笔者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得到以下几个部门的通力支持和相互配合,一是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体制所涉及的部门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及下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质监部门、公安机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盱眙为地方税务机关)、财政等;二是相关服务机构:缴费网点、医疗管理及服务机构等。同时,金保软件开发公司也要加快考虑如何在不涉及保密情况下,在金保系统建立和其它部门信息共享的共用操作平台。
  数据质量是数据的生命,错误的数据不但没有意义,而且会干扰社保的各项工作,同时也会降低社保数据利用能力。所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要提高提高社保数据质量和数据利用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加大力度来提高社保数据质量和数据利用能力,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科学、实用。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社保数据管理中存在“四乱”现象,即参保信息乱、单位简称乱、社保缴费乱以及人员身份乱。面对这种情况,专业人士表示,要想提高社会保险基础数据质量和数据利用能力,不仅要落实社保政策,规范业务操作,还要简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