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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保险服务业:在依法治国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更新时间:2017-08-27 10:15
  【摘要】保险业的发展对社会经济以及社会的稳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为此,保监会指出,要充分发挥现代保险服务业依法治国方面的积极作用。

  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首次明确提出,“把保险公司打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指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传达领会全体会议公报的深刻内涵,是当前保险监管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将依法治国的思想理念和重大举措贯穿到保险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提升保险工作的法治水平,使保险监管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项俊波指出,保险监管系统的全体同志,都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保险工作的法治水平。首先要紧密联系保险行业实际,努力发挥现代保险服务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的积极作用。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升依法治国的效率。加强与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协作,运用市场化的保险机制辅助政府创新公共服务。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医疗意外、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实习安全和各类职业责任保险作为重点发展领域。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型保险业务。支持保险机构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保安服务产业链整合。稳步推进商业车险改革,完善交强险制度,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不断完善责任保险制度体系,引导企业、社会和公众运用保险机制维护生产生活的安全和稳定。

  慧择提示:当前保险监管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传达领会全体会议公报的深刻内涵。此外,各监管层还应不断提升保险工作的法治水平,使保险监管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在依法治国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