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房养老即住房抵押养老保险,这一
险种是当前养老需求的产物,但其发展态势较为低迷。据悉,
以房养老试点有望扩容。
多地探索以房养老
云南省10月15日颁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云南省要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研究推出老年养护新险种,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此项工作将由云南保监局牵头,云南省民政厅参与。
此外,云南省将还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预计到2020年,全省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2000亿元以上,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
事实上,目前已有多省市在探索推进以房养老,特别是在去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之后,山东省政府随即发布《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消费金融业务,满足服务消费领域的信贷需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由山东省金融办会同央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具体负责,并已于去年底前正式启动。此外,江苏省近年来也在布局以房养老,此前其相关人士指出,将在今年加快“以房养老”试点政策部署,重点扶持护理型养老床位,在国家试点方案出台后,将尽快部署以房养老细则,明确试点和参与单位。
首个试点方案已成型
在此之前,保险业进入养老市场已在积极推进。今年7月起,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开始正式试点“以房养老”,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可以参与以房养老。试点放行经历4个月的等待,目前有一家保险公司提交了“以房养老”方案。
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人采访时指出,目前初步完成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开发和业务流程的准备,已经向保监会上报申请。
对于上报方案的内容以及最新进展情况,该负责人并未透露。不过,此前保监会以房养老试点方案中指出,以房养老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其中,参与型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据报道,就在上周日,幸福人寿副总经理曲和磊在一次论坛上透露,作为首家向保监会上报方案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设计的“以房养老”方案为非参与型反向抵押保险,房屋增值收益全部归投保人所有,而保险公司将定期评估房屋价值,承担房产可能下跌的风险。
他还指出,目前设定方案在确定老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额时,会考虑到房价预期上涨的部分,而当房价下跌不超过某一范围时,养老金不会调减。
以房养老模式仍待多重考验
对于多数险企迟迟没有推出以房养老方案,某中型险企负责人表示,主要是目前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特别是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而且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法律条款也都在考虑范围之内。
一位业内人士对媒体人表示,此次四地以房养老试点为期两年,政策出台后尽管多家公司在推进,但进程相对较慢,以房养老这种新模式还面临着诸多挑战,首要问题就是观念上的问题,再加上我国房屋产权只有70年,这也是机构参与以房养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近来云南、山东、江苏等地也在探索推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有望进一步扩容。据悉,目前首个试点方案已成型。不过,在当前环境下,以房养老模式仍待多重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