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综合医疗保险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6 08:29
  【摘要】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关注商业医疗险。那么,综合医疗保险是什么呢?

  综合医疗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一种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险,其费用范围包括医疗、住院、手术等的一切费用。这种保单的保险费较高,一般确定一个较低的免赔额和适当的分担比例(如85%)。

  综合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综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与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综合医疗保险需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综合医疗保险是一种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险。此外,市民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在合同期内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