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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加强监管医保定点单位

更新时间:2014-11-19 14:52
  【摘要】医保定点单位是实现参保人利益的基本机构,也进一步便利了群众的看病生活。然而,面对日益增多的医保定点单位乱象,马鞍山出台新政,完善医保定点单位监管。

  医保定点单位的布局和准入有新规在医保定点单位布局和准入方面,新政策规定,按照“统一规划、择优定点”的原则,医疗机构周边1000米范围内无定点医疗机构的区域,可新增设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定点零售药店的区域,可新增设定点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布局,500张以上床位的综合性医院,适当放宽距离的要求,以保障市区范围内参保人员步行15分钟可至就近一家定点单位就医购药。

  申请门诊定点服务的,在市区中心城区内的医疗机构营业场所面积原则上达200平方米以上(博望区及乡镇区域内100平方米以上);申请住院定点服务的,设置床位数应达100张以上,特色专科医院床位数应达20张以上。申请定点零售药店的,在市区中心城区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原则上达100平方米以上(博望区及乡镇区域内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上达60平方米以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质量负责人和质量部门负责人的资质均需符合规定要求。

  据了解,目前,马鞍山市区共有医保定点单位495家,其中定点药店266家,社区医疗服务机构68家,其他医疗机构121家,村卫生室40家。

  定点单位以药换生活用品将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在定点单位管理方面,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通过网络实时监控等方式,对定点单位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定点单位违反医保服务协议,除按协议规定核减违规费用外,中止服务协议6个月,再次违规解除服务协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基金等违规行为,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处罚,对违规行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有执业资格的,相关部门应按规定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新政策打破医保定点终身制,对定点单位采取以药换生活用品、提取医保卡现金、提供虚假票据、冒名挂床住院、诱导住院、分解住院和提供虚假病历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一律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医保定点。

  定点单位审批方式改变
  按照政府转变行政审批管理方式有关规定,医保定点准入由非行政许可转变为“定点核准、协议管理”,并优化核准服务流程,减少了4种申报材料。每年7月,根据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提出的申请,由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等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经专题会议研究核准后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马鞍山市人社局会同市食药监局出台新政策,强化医保定点单位监管。若定点单位以药换生活用品,将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此外,医保定点单位审批方式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