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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险资投资优先股应具备完善内控机制

更新时间:2014-11-19 14:52
  【摘要】对于险资投资优先股一事,保监会给予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运行,近日保监会立规险资投资优先股,并对各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昨晚,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优先股,应当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优先股的信用等级,原则上应当低于最近普通债项至少两个等级或者次级债项至少一个等级(两者同时存在的,遵循孰低原则)。发行方最近发行普通债项或者次级债项已经经过前述机构评级并存续的,优先股的信用等级可以按照上述原则由评级机构直接确定。同时,保险资金投资的优先股,应当符合内部信用评估要求。

  除了在交易对象上设定条件外,在险资投资程序上,《通知》也给予明示。

  保监会明确,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应当具备完善的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在一级市场投资优先股,应当由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机构逐项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在二级市场投资优先股,应当制定明确的逐级授权制度。

  为了防止优先股交投不活跃带来的交易风险,保监会表示,保险资金投资的优先股,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及监管规定进行估值,在市场交易不活跃且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投资成本估值;投资优先股资产认可比例由保监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市场风险状况确定,必要时可以进行评估调整。

  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按照发行方对优先股权益融资工具或者债务融资工具的分类,分别确认为权益类或者固定收益类资产,充分反映当前拟发行优先股的权益属性。

  据悉,险资投资优先股不再新增别的有关要求,具备相应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都可以投资符合条件的优先股。同时,保监会将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通过确定和调整资产认可标准、强化非现场监测等手段,加强风险监管,防范投资风险。

  银行领衔的优先股发行潮汹涌澎湃。截至目前,16家上市银行中,农行、浦发、中行、工行、兴业、平安共计拟发行3400亿优先股,六大行拟发行规模分别为800亿、300亿、1000亿(境内600亿、境外400亿)、800亿(境内450亿、境外350亿)、300亿、200亿。其中,浦发、农行、中行的优先股发行计划均已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市场预期,包括浦发、农行、兴业优先股发行计划都有可能在年内实施。

  调查显示,险资对于优先股的选择相对谨慎,一般期望票面利率在6%、7%以上。如果不是因为信用评级的问题,中行此次境外发行优先股的票面利率6.75%,在险资的心理预期范围之上,应该是险资的“菜”。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保监会明确保险资金投资的优先股,应当具有A级或者相当于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等级。此外,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应当具备完善的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