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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旅游保险对地震“负责”

更新时间:2010-01-22 11:59

  许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往往会凭借自己的理解,认为只要是针对自然灾害的保险,就一定可以保地震,其实并非如此。

  日前第三届旅游保险论坛在上海举行。会上,保险专家详细解释了有关地震后保险理赔的几个问题。保险专家介绍,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般是将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意外伤亡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的。除自杀、斗殴等原因外,一般而言,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受益人都能获得赔偿,其中包括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

  对地震“负责”的险种包括:寿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学平险等包含意外伤害损失赔偿功能的保险。具体能赔偿多少,要看保险条款的具体规定,比如免赔额多少、赔偿项目等。专家建议,投保人看看具体的条款是怎么写的,如果“地震”没有被列为除外责任条款,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而为了应付类似的意外事故,蹇文胜认为个人至少需要拥有意外险和重疾险两大险种,这样在不幸遇到意外、自然灾难和重大疾病的时候可以获得保险赔付。

  应对灾难的

  应急理赔政策

  近日,有读者关心在地震后的保险赔偿问题:不少保单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同时遇难,这些保险的保险金还会不会赔付,应该赔给谁呢?

  泰康人寿高伟称,保险金一定会赔,但受益人和被保险人死亡的先后顺序直接影响保险金的归属。《保险法》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来支付;反之,保险金归受益人所有。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确定保险金归谁所有后,再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置这一作为遗产的保险金。

  另外,太平人寿文宇告诉记者,为了给受灾民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保险业协会已发布了《保险业抗震救灾人身伤亡给付服务八项应急指引》。其中规定因灾造成的有效保单灭失或损毁的,如果申请人提供的保单基本信息与保险公司信息库相吻合,进行无保单受理;同时要求放宽身份证明;取消定点医院限制,保户到临时救治医院就诊,均按保险合同约定的定点医院处理;对于对2008年5月12日及以后处于有效状态、且需续交保费的保单,如果客户交费困难,将60日宽限期的约定放宽长可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