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武汉为社区居家养老者提供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7 21:58
  【摘要】近年来,武汉市政府不断出台新的政策,为广大群众带来更多保障。据悉,近日武汉招标为家门口养老者上保险,每人最高可获赔3万元。

  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一场开标会在汉口市民之家举行。这是武汉市民政局为社区居家养老场地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首次进行的公开招投标,投保总额为100.34万元。

  今后,社区老年人在此类场所发生摔倒等意外伤害,将由中标的一家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保险保障,个人最高赔付3万元,或个人最高医疗赔付3000元。

  在全国,仅上海、宁波等数座城市推行了这一做法。

  截至去年年底,武汉市有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站)和农村互助式照料中心共计346家,一年中为社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了数百万人次的各类养老服务。

  “这次是首次进行公开招投标,去年我们搞了试点,用的方式是竞争性谈判。”昨日,参与了此次招标的武汉市民政局福利和慈善事业处的陈岚介绍说,这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透明度,“今年的受益人群更大”。

  去年8月,武汉进行社区居家养老场地人身意外保险采购试点时,全市中心城区的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站)和新城区的农村互助式照料中心总共191家,而到去年年底提高到346家,几乎翻了一倍。

  这些养老中心主要提供日间托老、生活照料、休闲娱乐,以及上门服务、代买米油服务等。粗略计算,平均一家社区养老中心每天接待老人20人次,所有养老中心一年下来就高达252万人次。“哪怕实际发生概率低于十万分之一,也需要商业保险提供保障。这次招标就是对这346家站点提供商业保险保障,只要是社区60岁及以上老人在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发生意外伤害,都可以获得保险理赔。”陈岚举例说,社区年轻居民家的老人来探亲,在养老中心发生意外,也在理赔之列。“这种保险其实是一种场地责任保险。”陈岚说,由于社区养老中心只是养老设施所在地,没有法人资格,其所在的区级民政部门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因此当老人在社区养老场所出现意外后,该场所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区民政部门报告,区民政部门有责任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勘验调查,及时作出赔付。而保险公司只要核对该场所确实在目录范围的,应迅速进入查勘、理赔程序。

  按照此次招标书的要求,在申请给付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付保险金。“赔款将在经区民政部门核查确认后,给付到受伤害者本人或相关受益人。”陈岚说。

  保险期限从今年8月1日零时算起,保障到明年12月31日24时,总计17个月。个人最高可赔付3万元,如仅出现骨折等伤害,医疗赔付最高为3000元。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今后,社区老年人在养老场地发生摔倒等意外伤害,将由中标的一家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保险保障,个人最高赔付3万元,或个人最高医疗赔付3000元。此外,来社区探亲老人在养老站出意外也可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