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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保个人账户:医保卡严禁套现

更新时间:2017-08-27 10:47
  【摘要】为了更好地保障重庆参保群众的生活和看病,重庆市出台新政策。据悉,重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明年起可给他人使用。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相关具体情况。

  医保新规定
  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医保个人账户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的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二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以下标准划入额: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3%;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5%;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7%;退休人员则按本单位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其中无单位退休人员按上年全市社平工资60%的4%。
  据了解,为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互济性,减轻个人和家庭医疗费用负担,从2015年1月1日起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新增了包括退休人员缴纳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购买商业保险、用于亲属就医和在药店购买“食健字号”保健食品四个方面。

      医保卡严禁套现
   发现后将被停用
  市人社局指出,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对个人违规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发现一次暂停其通过社会保障卡在定点药店结算3个月。对违法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人社局表示,居民如需具体了解我市的医保政策,可拨打社保咨询热线12333。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重庆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进行扩展,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用于支付个人保险费用、支付亲属医疗费用和购买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此外,医保卡严禁套现,发现后将被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