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医疗和基本生活需求都在不断增加。为此,重庆市明年1月1日起将拓宽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相关具体情况。
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可直接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市人社局表示,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是为了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互济性,减轻个人和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从明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月应缴纳的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由其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缴费(2014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元/月)。这一改变,简化了缴费程序,参保人不必为缴费来回奔波。
购买健康和意外伤害两种非投资类保险
明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用本人的个人账户购买
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市人社局表示,购买商业保险的具体操作流程和细节还在研究制定当中,但可以确定的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的,只能是健康和意外伤害两类保险,绝不允许购买投资类保险。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商业保险公司,具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可书面向其单位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承办申请,经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为亲属或指定人支付医疗费
明年1月1日起,医保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可为亲属或指定人(以下统称为“使用人”)支付在门诊就医或住院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政策目前是存在的,但指定人需前往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关联两个账户的手续后方可生效。
“这一程序在明年将得到简化。”市人社局称,明年起,医保参保人员同意将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给使用人后,使用人凭本人和提供人的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复印件一份,就能在医保定点医院支付费用了。
市人社局建议,医保参保人将医保卡借给他人或丢失医保卡后,要及时修改医保卡密码、挂失,以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明年1月1日起,重庆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现有基础上,还可用于缴纳大额医保、买商业保险、为他人支付医疗费和买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