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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人寿俏佳人保障计划的保障利益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4-09-25 08:43
  【摘要】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逐渐增强,市场对保险的需求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保险产品。那么,建信人寿俏佳人保障计划的保障利益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建信人寿俏佳人保障计划保障利益:建信俏佳人两全保险
  1、身故、全残给付
  保额:基本保额。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满期给付
  保额:基本保额。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且本合同仍然有效,则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给付附加俏佳人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不再给付本合同各项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建信人寿俏佳人保障计划保障利益:建信附加俏佳人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1、第一次重大疾病给付
  保额:基本保额。
  若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所述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以下简称“第一次重大疾病”),且生存满28天,则本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款保险责任终止且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低为零,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继续有效。
  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若被保险人确诊患第一次重大疾病,且生存满28天,本公司除按本条第一款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自被保险人确诊患第一次重大疾病之日起的下一缴费日开始,豁免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应缴纳的保险费。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作已缴纳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继续有效。
  2、第二次重大疾病给付
  保额:基本保额。
  若被保险人在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365天后,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所述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且依据《重大疾病分组表》,此次所患的重大疾病与第一次重大疾病分属不同组别,则本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终止。
  3、特定疾病或手术给付
  保额:基本保额的20%。
  (一)女性特定原位癌若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所述的一种或多种女性特定原位癌,则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女性特定原位癌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伤害面部整形手术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面部毁损,并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接受了面部整形手术治疗,则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意外伤害面部整形手术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三)系统性红斑狼疮若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则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系统性红斑狼疮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建信人寿俏佳人保障计划包括建信俏佳人两全保险和建信附加俏佳人长期重大疾病保险。本文为您介绍了两款保险的保障利益,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