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扩大养老保障力度
更新时间:2017-08-26 06:49
【摘要】当今社会,社会养老保险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逐渐增加。而自今年起,泸州市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障力度进一步扩大。
16日上午10点,64岁的王帮海抽空到村里的助农取款服务点,打算取出自己卡上的养老金。从出门到取到钱,王帮海只花了不到20分钟,这让他十分满意。“抽点空就来了,又不耽搁地里的活儿,很好。”王帮海是龙马潭区双加镇大冲头村7组村民。2013年6月底,大冲头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建成后,村民们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职业介绍(求职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待遇领取、生存认证;村卫生站新农合门诊就医报账等10项业务。
最让村民们感到高兴的是,服务站里配备了农商行电话支付终端,方便村民就地就近参保缴费,领取待遇。“过去我们取钱要到双加镇上,走路要半个多小时,如果坐摩托的话,车费要5至8元。”王帮海说,现在方便多了,既节约了车费也节约了时间。据了解,服务站成立一年多来,共办理存取款业务169笔,涉及金额64445元,每笔业务节省了群众往返集镇时间1.5小时、里程6公里、车费12元。
泸州市从1986年10月起,对国有企业合同制工人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先后于1990年1月扩大到城镇集体企业职工,1992年4月扩大到国有企业全体职工,1993年1月扩大到临时工,1996年1月扩大到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1996年1月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2004年2月起,开展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试点,参保缴费、养老金发放等均由市、县(区)两级社保局办理。
2009年12月、2010年12月,泸县、古蔺县分别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一、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2011年7月,江阳区、纳溪区、合江县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区县;从2011年7月起,第一、二、三批试点区县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步实施;叙永县、龙马潭区于2012年7月列入第四批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经办服务一步到位,直接下沉到乡镇办理,形成了“村社代办、乡镇受理、银行缴费、区县审核”的经办模式,被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国务院表彰。截至2014年8月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人数160万人,是同期企业职工参保人数68万人的2.4倍。
按照省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从2014年起, 泸州市不仅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还打破了参保人员身份和户籍的限制,全市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还可以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泸州市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进入乡村开展经办服务。此项举措方便了村民办理相关业务,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