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应对人口老龄化
更新时间:2017-08-27 04:14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养老问题逐渐被国家所重视。近日,济南市召开专题议政会,各专家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下面是详细情况。
加强城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济南大学行管学院副教授胡旭昌认为,与人口老龄化的进程相比,济南市城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胡旭昌建议,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由救助型向普惠型转变。对达到规定年龄的老年人,无论是否有收入,均由政府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居家养老补贴。要适时推出具有济南特色的以政府补贴为主、个人适当缴费为辅的护理保险制度。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以社区为纽带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已有养老机构,资助民办老年公寓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设施利用率;落实土地供应等优惠政策,适度发展新建养老机构。
进一步完善济南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市政协社会文教(法制)委员会特邀委员,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教授鞠正江认为,农村老龄化程度和养老保障问题突出,养老事业发展的热点和亮点在城市,而重点和难点在农村。
鞠正江建议,要将养老事业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养老设施建设和养老资源供给向农村倾斜,养老服务项目向农村覆盖。要抓紧启动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状况调查,在摸清底数、厘清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要适时适度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保障水平,探索城乡低保一体化。要调整优化农村敬老院养老功能,研究启动农村敬老院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要加快建设农村幸福院,积极推进就地相对集中养老,把农村幸福院优化为集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和集中养老居住于一体的综合性村庄养老服务机构。要结合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以地、以房养老的新办法,并试点推行。
打造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新模式
市政协委员、平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淑平认为,突破政策局限,实现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有机结合,大力发展上门医疗服务业务,打造医养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是社会的共同期盼。
陈淑平建议,要积极完善机构养老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在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特别是整合城市过剩的公立医疗资源,直接转型为老年康复院、老年护理院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要加快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充分调动现有卫生服务机构的积极性,为老年人上门提供家庭治疗、康复、临终关怀等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民间资本投资开设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要健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的政策措施,制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明确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实施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等政策。
把养老产业打造成朝阳产业
市政协委员、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兼团委书记黄振辉认为,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养老产业的发展空间巨大。把“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还需破解一系列难题。
黄振辉建议,政府要在养老产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在社会养老事业的系统研究、科学规划、政策制定等方面加强领导,在养老宏观发展方向、具体政策、准入及运营管理方面做好定向引导,在政策执行、设施建设、服务提升等方面定期督导。要加大养老产业的专题调查调研力度,准确把握老龄事业发展重点、难点,抓好研究成果的综合分析运用,建立健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要探索旅游度假养老、娱乐保健养老、情感交流养老、体育活动养老等形式,丰富养老模式,建立个性化养老机构。要加大对养老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从养老产业的投入、补贴、土地、税收、医疗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
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养老社会救助机制
山东省政协委员、济南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袁淑玲认为,针对济南市目前的养老状况,最为可行和最为迫切的是要建立一种社会养老救助制度,为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设立最后一道安全线。
袁淑玲建议,要强化政府在养老社会救助机制建设中的责任,加大对城镇“三无”、农村“五保”、“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老人”以及“失独家庭老人”的经费保障和补贴力度。要探索建立福利性、普惠式养老救助机制。要探索突发性、应急性养老救助机制,对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突发意外陷入困境的老年人,由政府实行兜底救助。要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各类医保定点范围;支持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内设护理院,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周边医院、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要整合各方救助资源,借鉴“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的运作方式,打造养老救助平台。要加大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救助力度,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建立服务城乡养老保障工作政策法规体系
市政协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会长、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主任霍建平认为,建立政策法规体系是发展养老事业的重要保障。要制定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立法规划及政策清单,结合济南实际制定系统的、全面的政策法规体系。
霍建平建议,要制定《济南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出台其他相应配套法规。要出台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配套政策,比如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养老政策、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医养结合的支持政策、财税支持政策等。要进一步加大对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改变传统观念,让全社会都关心、了解养老,真正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城乡社会养老服务监管体系
市政协社会文教(法制)委员会特邀委员、济南市行政学院原教育长、济南市委党校三级教授王济萍认为,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养老服务监管体系,要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精神去破解工作难点,把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王济萍建议,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完善养老机构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要加强和改进事中和事后管理,建立健全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政府部门要把对养老机构的持续性与常态性的监管列入日常工作,并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要指导、督促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成立民主管理小组,建立日常管理工作考核机制,以考核实绩决定财政补贴。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定期对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的运营服务进行检查和评价。要发挥政府监管的合力,各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要借助社会力量,引入第三方评估,促使养老服务评估纳入职业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济南社会科学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员石兆宏认为,必须从济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出发,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进程。机制建设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条主要轴线。
石兆宏建议,要建立渠道多样、形式灵活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吸收和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探索构建校企合作的育人机制,学用结合,加快培养专业化、实用型养老服务人才。要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养老服务人才评价机制,科学设置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尊重一线养老服务人员的劳动和付出,为一线养老服务人才的升迁提供充分的发展通道和发展空间;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工作。要建立健全面向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激励机制,将养老服务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对养老服务人才的可持续使用和培养。要以社区为主体平台,逐步探索和建立网络化的养老服务人才整合共享机制,提高养老服务人才的总体供给水平。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济南市正积极加强城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对人口老龄化。此外,济南市还将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养老社会救助机制以及监管体系,并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