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众所周知,
两全保险不仅可以作为储蓄的一种手段,也可为养老提供一种保障。其中,
优逸人生两全保险可以满足消费者多种保险需求,下面小编将详细介绍一下该产品,供大家参考。
优逸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
投保范围:30天~64周岁
缴费期间:3、5、10、15、20年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8周岁
缴费方式: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
优逸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功能多样、灵活选择(灵活选择不同的缴费期及缴费额度,解决子女教育、补充养老、资产配置等多种问题);
交完即领、年年返还(缴费期满后每年领取保额的20%,直至88周岁);
保证领取、锁定收益(缴费期满后身故或全残,赔付应领至88周岁的剩余金额);
分享红利、复利累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红利不领取可进行累积生息);
保障全面、随心搭配(可根据您的需要灵活搭配重大疾病、住院医疗、意外伤害医疗等多种附加保险)。
优逸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缴费期间届满后至被保险人88周岁止,每年领取一次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保险金额×20%。
生存保险金给付期间发生身故或全残,则合同终止,不再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全残保险金
1)18周岁前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全残,退还已经缴纳的全部
保险费,合同终止。
2)18周岁后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全残,且身故/全残之日在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的,按已缴纳的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3)18周岁后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全残,且身故/全残之日在首个保单周年日后至缴费期间届满之间的,无论选择何种缴费方式缴纳保险费,均按4%的年复利对被保险人身故/全残前在年缴方式下所应缴纳的各期年缴保险费分别进行累积而得到的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4)18周岁后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全残,且身故/全残之日在缴费期间届满后的,按生存至年满88周岁后可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总额减去已经支付的生存保险金总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优逸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示例
钟女士今年35岁,某企业的财务总监,年收入20万元左右,考虑到未来单纯依靠社会养老保险领取额度较低,收入水平落差较大,选择为自己投保优逸人生保险作为补充养老。投保20年期缴费,保额10万元,年缴保费21,907元。55岁开始,钟女士除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外,每年领取补充养老金20,000元,可领取至88岁,不领取可累积至115万;投保之后即可享受保单分红,不领取可进行复利累积生息,中档红利至88岁可累积至32万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优逸人生两全保险具备功能多样、年年返还、保障全面等特色,而且,该保险可保被保险人至88周岁,有意选购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保险需求来购买该产品。此外,
慧择网为消费者们提供了多款
两全保险产品,是您不错的选择!下面小编推荐以下几款产品,供您参考。
| I相伴健康保障计划 |
保障内容: | *重疾保额可以灵活选择 | |
*全面涵盖30种以上的重疾 |
*保费给付 利益固定 |
最低每月花费:810元 | |
| 康乐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 |
保障内容: | *涵盖33种重疾保障 | |
*10年缴费20年保障 |
*满期返还——110%给付满期保险金 |
最低每月花费:1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