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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新政策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更新时间:2014-09-22 13:19

  【摘要】相比大型企业的成熟完善,小微企业在管理体系、人才配置和资本方面有着较大差距,这些成为了企业应用信息化的主要障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据报道,近日,国务院推出新政策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那么具体是哪些新政策呢?

  9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兜底线救急难。

  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在推进简政放权,尤其是实施商事制度等改革后,新设企业大幅增加。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在改革中“呱呱坠地”新生者的扶持,让它们在公平竞争中搏击壮大,可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能增添社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民生改善。

  会议确定,在继续实施好现有小微企业支持政策的同时,重点推出以下新政策。

  一是加大进一步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证照和资质、资格审批,为小微企业降门槛、除障碍。

  二是加大税收支持。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两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三是加大融资支持。采取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等措施,引导担保、金融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鼓励大银行设立服务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推动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由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档案。

  五是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支持,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微企业纳入支持范围。

  六是加大服务小微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方便企业获得政策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供更有效服务。

  会议决定,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让人民群众心中有底、敢于创业,缓解后顾之忧。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9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推出六项新政策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其中包括加大进一步简政放权力度、加大税收支持、加大融资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加大服务小微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