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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孰是孰非:理赔难or骗保

更新时间:2017-08-25 15:05
  【摘要】山东李某失踪76天之后被发现驾车掉入河中溺亡,其生前投保的五家保险公司,其中四家拒绝理赔,其原因是未告知真实的财务状况、未告知同业投保情况。这一事件的出现将保险公司的理赔推到风口浪尖上。

  因为“两个未告知”,保险公司拒赔
  近日,山东人李某失踪76天后,被发现驾车掉入河中溺亡,警方根据事故现场认定其是撞树后坠河。调查显示,34岁的李某从2013年12月26日到2014年2月13日,先后与5家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保险金额分别为30万元、15万元、10万元、20万元、20万元,保额共95万元,若因意外身故,赔付10倍保额,即保险受益人将拿到950万元的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8月23日,保险受益人收到了4家保险公司的《拒绝给付通知书》,拒赔理由是: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如实告知真实的财务状况;投保时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如实告知在同业保险公司的投保情况。
  经媒体报道后,李某家人表示,原先联合拒赔的4家保险公司集体改口,表示不再联合拒赔,并口头承诺将进行赔付。

  是骗保还是理赔难,双方各执一词
  笔者就此事咨询多位市民,市民的本能反应是理赔难:“投保的时候查不到他在其他公司投保,怎么一到理赔的时候就全弄明白了?”部分市民则表示,消费者在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有“放水”的嫌疑,如无需体检就能投保,更没听说过要告知财务状况,但到理赔时,就会抠条款、扣帽子,未如实告知身体情况就是典型的拒赔理由。
  针对李某的案例,笔者与保险业人士交流时,保险工作人员则表示“挺委屈”。“这个事情,我们同行的人一看,都觉得是骗保。如重复投保高额保险,投保时间短,最近的一份保单离出险不到半年时间,而且没有如实告知。”星城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该公司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一般而言,寿险、健康险等保险合同中有“告知栏”,被保险人需告知身体情况,如过去5年是否住院,是否有不适,是否怀孕,是否有参加蹦极、跳伞等危险运动的爱好,是否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或投保被拒等。对高额保单,核保就更严格了,普遍需要做调查。“如果个人收入与保额不匹配,难以通过核保。”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李某这个案例,保险公司最终口头同意赔付,多半是为了维护保险业的理赔形象而屈服于舆论压力。

  慧择提示:一般健康险、寿险有告知栏,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投保者在投保时有提前告知的义务。投保时读懂保险条款,注意多方面细节,有助于理赔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