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伪造车辆理赔 侵吞公款危害大

更新时间:2014-09-21 10:32
  【摘要】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相关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便要计算理赔,补偿投保者的经济损失。但最近却有新闻爆出:两名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车辆理赔,联手侵吞公款30万余元。

  龚某是某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车保理赔专员,刚满25岁的她收入不算低。但2013年2月初,龚某利用为公司客户处理车辆理赔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理赔放款申请以及冒充上级主管审核的方法,将原本应归为公司财产的理赔款3万余元悄悄转入其男友的银行卡后提现或消费,未被公司察觉。

  为避免引起公司怀疑,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间,龚某还与公司法务副主管柳某联手:由龚某采用同样的方法,将公司的理赔款31万余元分6次转入由柳某提供的5个银行账户。之后,两人坐地分赃,龚某从中分得16万余元,柳某分得14万余元。

  今年3月10日,公司在清账中发现龚某的车保理赔款计7万余元有侵吞公款之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龚某到案后又供出与柳某共同犯罪的情况。

  慧择提示:保险公司人员伪造车辆理赔,侵吞公款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近日,闸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