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电动自行车盗抢险赔付风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14:51
电动车三责险竟然无人问津   

    记者昨日从南京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电动自行车的三责险早就有售,但鲜有人问津。今年3月份,人保总公司推出了“电动自行车综合保险”,车主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事故,致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车主所应支付的赔偿金由保险公司来支付。据了解,1万元保额保费为12元,免赔额50元,即50元以内的损失不予赔付,损失100元,只赔50元。同时,太保财险也有一款“非机动车三责险”,保障包括电动车在内的非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交50元保险金额为5000元,交95元保险金额为1万,交150元保险金额为2万。但销售情况惨淡,鲜有车主来投保。

    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人士表示,从保险需求角度看,车主关心的是车辆被盗问题、自身的行车安全问题,而对他人可能的人身伤害风险担心得很少,自己掏钱为别人买保险自然没什么兴趣。

    太保财险江苏分公司人士认为,交强险是强制投保,买了新车就必须投保;而电动自行车三责险则可以选择投保,加上出险率低,所以无法吸引车主。

    盗抢险保险公司赔怕了停售

    商家送电动车盗抢险有猫腻

    记者了解到,盗抢险目前正以另外一种方式出售。有些商家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时,还会在买车时赠送盗抢险。但前提是:车主必须在该厂家买辆新电动车,才能获得赔款。

    在一家电动车销售店里,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买电动车,厂家可以送一年期失窃保险。但记者发现,赠送的保单是团体保单,由电动车厂家向财产险公司集体投保,是一种差额购车方式。如在一年的期限内,前半年失窃,消费者再次购买该品牌的电动车可以抵扣800元,后半年失窃抵扣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