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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新国十条”全面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

更新时间:2014-09-16 10:42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业的不断繁荣,政府开始重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据了解,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保险业在战略全局中的重要作用,以新国十条发布为标志,推动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已经从行业意愿上升到国家意志。

  在“新国十条”开启保险业发展新纪元大背景下,提升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再次成为摆在全行业面前的一道课题。解答好这道课题,先要清楚3个问题:为什么要提升保险意识?谁来提升?怎么提升?

  保险意识是人们对保险这个客观事物的主观映像,而主观映像的形成受人们生活的条件、经历、环境等因素影响。中国保险业改革开放以来快速发展过程中呈现的一些问题,如部分保险公司经营中出现的误导宣传、霸王理赔、私设小金库、套取国家财政补贴、撕单、埋单、制造阴阳保单等违规违法行为,给行业烙上了“不良”印记。同时,媒体对保险的认识不够,难以起到有效的、正确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只要涉及保险纠纷,媒体报道中对保险公司是褒少贬多,由此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广大民众对保险产生偏见,更有甚者认为保险纯粹就是骗人。

  此外,虽然我国的保费收入从1991年236亿元已上升到2013年的1.72万亿元人民币,世界排名也从2002年的第15位上升到2013年的第4位。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2013年,全球的保险深度是6.3%,中国的保险深度是3%,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47.62%,表明中国保险业对国民经济相关领域的覆盖程度还是比较低的。在某些年份,保险业发展没有实现与GDP的同步增长。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达8451亿元,保险赔付仅18.06亿元;今年的云南鲁甸地震,直接经济损失估计为63亿元,保险估损是734万元,只占0.11%。大灾面前,不是保险不想赔,而是投保有限,一些部门、企业、甚至地方政府尚未清醒地认识到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所以,无论从行业自身形象建设,还是从明确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的角度,让全民更多地体会到保险与自己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关乎自己的养老、医疗、孩子教育等方方面面,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常务会议上强调,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能够帮助企业和群众对冲经营和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安全感,老百姓有了安全感,社会才有安定感,国家才能稳定发展。也就是说,从国家稳定的高度来看,需要在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上下大功夫、下足功夫。

  “新国十条”在第九条中明确规定,“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鼓励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开办专门的保险频道或节目栏目,在全社会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氛围。加强中小学、职业院校学生保险意识教育”。

  显现出来的,好像提升保险意识的主体是新闻媒体和学校,但如同医院和医生普及卫生医学常识、科学界承担科普义务一样,保险业内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以及保险企业同样必然要承担起提升保险意识的重任,这也是保险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之一。在中国保监会联合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发起的一份调查中,2000名受访者有55%认为“广泛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是保险业的社会责任。

  当然,保险意识的形成是多因素共同作用、长期影响的结果。因此,提升全社会的保险意识,也不能仅仅依靠保险行业,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政府倡导为核心,学校教育为基地,行业宣传为主导”的社会合力。

  具体谈到如何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不同的主体承担不同的职责,众志成城,协力推进,才能真正使“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意识深入人心。

  政府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从宏观角度引导全社会认识保险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李克强总理曾对各部委一把手强调,保险业的发展决不是保监会一家的事,需要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一起努力往前推进。从政策导向上,“新国十条”发布本身就是提升全民保险意识的极具里程碑意义的举措,下一步,在“新国十条”落实过程中,税延政策、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服务、促进保险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合作等政策性举措,都将对人们的保险意识产生直接的影响;从宣传导向上,各级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讲座、新媒体、政府工作会议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百姓的保险教育,引导人们学会利用保险打造未来更美好、更有尊严的生活。

  在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过程中,保险行业责无旁贷地要起到主导作用,全方位、全过程地引导和培养民众的保险意识。据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新国十条”培训班上透露,起草“新国十条”的过程中,保监会拜访的部委领导“没有几十个,也有十几个”,经过反复讨论,“这个过程也是宣传保险最后让他们转变支持保险的过程”。

  保险公众宣传既要由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也要发挥各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作用。从去年开始,保监会将每年的7月8日设定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去年的主题是“倾听由心 互动你我”,今年的主题是“爱无疆责任在行”。一方面,通过公众宣传日,举行业之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依靠新闻媒体和现代传播方式,增强社会大众的保险意识,让大众真正认识和了解保险的实质;另一方面,通过公众宣传日,可以将保险的作用、诚实守信、勇担社会责任的行业形象展现出来,提升大众对保险业的认可和支持,塑造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拉近保险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

  保险行业应当主动牵头,探索建立多层次的保险教育体系,依靠各级政府,开展保险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的教育与宣传活动,普及保险知识,致力于营造全社会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氛围。其中,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依托学校,加强中小学、职业院校学生保险意识教育。一方面,政府应当重视在校学生的风险意识教育,鼓励和引导教育部门开设与此相关的教育课程;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应当将保险教育与自然科学教育、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开设系列课程。保险行业、保险高等院校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编写中小学生保险知识图本、影像教材、网路教育资料等,定期选派人员去学校开展符合学生需要、生动活泼、形式多样,融合风险防范、应急处理、保险安排在内的“保险课堂”,为保险教育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真正践行“保险从娃娃抓起”。

  当然,全社会保险意识的提升,其根本还是在于保险行业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升。人们不仅听你怎么说,最关键的还是看你怎么做。保险业,任重道远。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发布,开始将保险从意愿全面上升到国家意志,并合力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这将会使得保险业的发展越来越好,进一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