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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职工养老险与居民养老险实现衔接

更新时间:2017-08-28 10:59

  【摘要】现代社会中,居民养老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了。为了保障居民养老,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据报道,近日,德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衔接。那么这对居民养老有什么意义呢?

  日前,德州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德州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实现衔接,不论参保身份、参保险种同与不同,都能衔接并享受相应待遇。

  据了解,该办法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实接时点、衔接方式、资金转移、待遇领取、经办规程等十一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填补了制度衔接政策的空白。

  据了解,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其中,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以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满15年,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此外,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日前,德州出台了《德州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使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衔接。这不仅填补了制度衔接政策的空白,还有利于保障参保人员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