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加分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4-09-11 12:39
【摘要】中考加分政策是每届考生及家长迫切关心的问题,中考多加一分就意味着可能上一所名校,一分之差就可能导致孩子不能进入理想的学府深造。为了便于父母更好的了解,下文将详细介绍中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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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规定,在毕业学年获这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2、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6、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照顾中考总分的5%。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照顾10分: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青年;
(2)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
8、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照顾10分:
(1)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户口;
(2)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子女;
(3)考生本人为农村户口。
慧择提示:中考加分政策规定,市级先进对象、现役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子女、归国留学生子女、烈士子女、台湾省学生以及因公牺牲的警察子女可以享受中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