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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示范区“宁波模式”将推向全省全国

更新时间:2017-08-28 06:23
  【摘要】当今社会,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据了解,在宁波保险业示范区中,“宁波模式”将向全省全国推广,下面是详细情况。

  4日,中国保监会、浙江省政府和宁波市政府联合举行宁波建设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大会,标志着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在宁波正式落地。

  据了解,示范区采取“会、省、市共建”的模式,由中国保监会、浙江省政府和宁波市政府共同推动,致力于把宁波建设成为具有强大创新能力、持续创新动力和雄厚创新实力的保险业创新综合示范区。这也意味着作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区的多项“宁波模式”将逐步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今年7月,保监会、浙江省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宁波市建设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的通知》及相应方案。

  保监会主席助理梁涛昨天表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是落实中央改革系列政策和新国十条的重要举措,对于充分发挥保险功能和作用影响深远,标志着现代保险服务业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对于探索政保合作的有效模式,深化保险服务大局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宁波市创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总体方案》,目标是通过创建创新保险示范区,培育“功能齐全、主体多元、竞争力强”的保险市场体系。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经济特色的服务海洋经济、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三农”及民生事业的重点保险产品,打造“宁波系”保险服务品牌,优化投融资环境,积极以股权、债券等方式引入保险资金,使宁波成为全国保险资金投资的“洼地”。同时《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宁波保险业实现跨越式、超常规发展,服务宁波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发展,并为其他地区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可复制的保险改革创新之路。”

  宁波保险业在服务“三农”、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化解医患矛盾和纠纷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实践,实现了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村保险互助社、医疗纠纷“宁波解法”等多项保险“全国首创”和“宁波模式”。

  另悉,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灾保险试点方案,将为全市所有1000万人口提供由于台风等巨灾造成的人身和财产的保障。这是全国第一个同时提供人身和财产保障的巨灾保险。据了解,巨灾保险方案获批后,宁波将成为全国第二个巨灾保险试点城市,目前方案细则正在讨论推动落地中。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的实施将有利于我国保险业更好更快地发展。而示范区多项“宁波模式”,总结了保险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