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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发布基准保费表 设立联动的监管机制

更新时间:2014-09-19 08:42
  【摘要】近期,备受市场关注的车险费率改革终于有所变动,据了解,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意见的发布吸引了很多业内人士的目光。

  《指导意见》指出,目前的商业车险市场存在体制机制问题,商业车险产品和服务,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不相适应。

  有业内人士指出,商业车险基本到了全行业亏损的地步,不得不改革了。南开大学保险经纪与政策研究中心朱铭来教授表示,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应该会于今年下半年启动,届时,车险公司的管理将更加精细化,并且车险公司会针对客户推出一些创新型险种。

  动态发布基准保费表
  今年上半年,中国太保机动车保险业务的综合成本率已攀升至100%,这意味着太保车险业务面临亏损压力。人保财险[微博]上半年综合成本率为94.4%,其中,车险业务的承保利润为3.7%;平安产险的综合成本率亦为94.4%。而在2013年,45家公布了车险保费的险企的车险保费收入共计5577.8亿元,赔付支出2663.8亿元,承保利润为-16.5亿元。除去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太保产险3家盈利的上市险企外,其余42家公布了车险承保利润的险企,其车险业务亏损总额达63.5亿元。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各家险企车险亏损的主要原因相似,不断攀升的汽车零部件价格、人工成本、人伤医疗成本,激烈竞争下不断上涨的渠道费用等都是重要原因。
  朱铭来称,目前车险行业存在的问题,是销售渠道过于依赖汽车生产及销售商,因为竞争激烈,只能通过提高中间提成抢占市场;此外,在修理时,4S店刻意夸大损失,结果是中介赚了钱,险企没赚钱。在定价方面,产品没有差异化,车险费率改革后,这一情况将有所转变。
  朱铭来也表示,因为普通市民对风险定价的认识不足,车险费率改革后,在基本险种的定价上,监管部门需要出台一个原则性的规定,类似于基准费率,以防止出现价格大战。
  《指导意见》提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按照大数法则,建立财产保险行业商业车险损失数据的收集、测算、调整机制,动态发布商业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为财产保险公司科学厘定商业车险费率提供参考。

  设立联动的监管机制
  根据《指导意见》,本次车险费率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国情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体,创新型条款为补充,建立标准化、个性化并存的商业车险条款体系。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市场化为导向,赋予并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的自主权。以动态监管为重点,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加强和改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监管。
  此外,《指导意见》称,保险监管机构将根据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和保险市场的成熟程度,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的自主权,最终形成高度市场化的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
  对此,朱铭来表示,在监管上,应设立与车险费率联动的偿付能力监管机制。一方面防止险企随便定价,另一方面防止创新脱离本质,车险创新同样不允许推出一些诸如“雾霾险”,“赏月险”等的噱头保险产品。

  慧择提示:综上可述,我们可以得知,车险费率改革或下半年启动,同时,还发布了基准保费表,并设立了联动的监管机制。这些有利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车险费率改革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