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政府将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等收费

更新时间:2017-08-26 20:24

  【摘要】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它对职工来说有着重要意义。但是现在却存在住房公积金收费不合理现象,所以政府将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等收费。

  建设部今天对外发布《关于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全国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工作。《通知》提到,将降低中间费用,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

  根据部署,此次督查分为三个阶段:8月底前为自查自纠阶段;9月到10月为重点抽查阶段,住建部将组成10个检查组,由司局级领导带队,根据各地报送的自查情况,对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每个省(区)选择2至3个城市进行抽查,届时将由部分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负责人担任部分检查组组长,异地检查住房公积金服务情况;11月到12月为总结督促整改阶段,其中11月底前,将对存在问题较严重地区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12月将总结各地住房公积金服务情况,并通报住房公积金服务不到位的典型案例。

  此次督查涉及住房公积金服务包括: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各项服务制度;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合理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在业务办理手续方面的衔接,推动各地实施一站式业务办理,缩短办理时限;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降低业务办理现场提供的复印、打印等服务收费,有条件的地区免费提供辅助性服务;在服务网点配备自助查询终端、叫号机、休息椅、饮水机等设施,逐步建立网上服务大厅、12329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平台、网点服务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人员的配备,通过建立对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建设。

  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中间费用的取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担保,可选择两个自然人担保,或者选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担保。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人都会选择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由此产生了担保费用。举例来说,按照借款人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30年来算,需要缴纳的担保费超过4000元。也就是说,一旦取消这一收费,购房者能省下一笔不小的费用。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我国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等收费。同时还将进行住房公积金督查工作,促进住房公积金健康、合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