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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正式启动农民工意外伤害险 惠及千万人

更新时间:2009-01-13 22:51
       记者昨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增强农民工抵御、防范意外伤害的能力,湖北省正式启动办理农民工意外伤害险,将惠及全省1000多万外出务工的农民工。

    据悉,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对象为:离开原户籍所在地,到外县(市、区)以及省外工作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参保采取自主自愿的原则。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保费5元(有条件地区将由地方财政进行参保费部分补助或全额补助)。参保时效从参保次日生效;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异地工作之余、探亲往返途中因遭遇意外事故或在争取正当权益过程中遭受不合理对待而致死亡、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约定给付保险金,每人保险金额4万元。其中,死亡的赔付3.5万元,残疾、烧伤的情况还可参照相关规定最高赔付金额3.5万元,另外,对事故发生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第一顺序赔付,最高金额5000元。

    据了解,武汉市已于2007年5月启动了“武汉政府为外出务工农民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计划,武汉市政府每年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支付6元钱保费,约75万外出务工农民工享受到了最高保险金3.5万元的意外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