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保险在社会保障、国民经济等方面独特作用的显现,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与创新被社会以及政府越来越重视。据了解,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指出保监会鼓励
保险行业探索
车联网业务,下面是详细情况。
为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8月20日,由
中国保险学会主办、南非和德保险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承办的“车联网保险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研讨会上指出,互联网保险发展势头快、面对挑战多、未来前景好。对于车联网,保监会支持行业积极发展
车联网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和科技公司进行合作探索。
周延礼表示,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给经济社会各领域带来深刻影响,推动各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将全面科学的信息数据广泛应用于保险业的经营,是一项基础性工作。
周延礼还指出,互联网大数据与互联网精神将对
保险产生革命式影响:一是产品开发上,提高风险分析和评价的科学性,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二是销售渠道上,网销更加便捷,易吸引年轻客户,激发购买潜力;三是经营模式上,使信息传递和交流更加便利,有利于加强内部管控,及时了解市场环境和行业动态;四是监管上,通过信息手段,使监管更加科学化和精细化。
车联网、物联网可以通过电子传感器采集车辆的属性信息和静、动态信息,形成海量“大数据”,通过商业智能数据挖掘技术,满足人们多样化的价值需求。周延礼表示,与车联网结合后,保险能够产生诸多直接价值。一是实现个体保费的差异化,提升车险定价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增强与传统车险的竞争力;二是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理赔风险管控,降低道德风险,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三是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增值服务,促进保险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四是对人们的文明驾驶习惯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有利于建设和谐交通;五是为保险监管提供支持和依据,提升保险行业监管在国家安全建设工作中的地位。
周延礼坦言,互联网保险面临诸多挑战。互联网能够迅速存储和分析信息,但是与传统销售渠道相比,容易导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销售误导和支付安全问题。网销的便捷性决定了产品类型追求标准化和简单化,与传统销售渠道中保险产品强大的保障功能相比,不能充分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障需求。互联网保险大数据容易产生安全风险,在客户信息和隐私保护上存在隐患。
对于保险监管部门如何服务好互联网的发展,周延礼明确几方面的关系要处理好:一要正确处理好开展
车联网、互联网业务和规范保险经营之间的关系,保监会已经在开展相关领域监管政策的制定。二要处理好线上和线下的关系,线上线下监管既要有统一性,也要有差异性;既要认真梳理监管制度是否符合现实互联网、车联网发展的要求,又要坚持传统的线下的保险监管。三要处理好前端和后端的关系,前端尽量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市场效率,事后监管要以信息技术为核心手段、研究制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结构、风险管控标准和技术手段要求,进一步健全监管体制,确保后端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四要处理好原则性监管和规则性监管的关系,尽量做到不多设限制,多提供前瞻性的服务指导。五要处理好公开透明和客户信息隐私保护的关系。要研究制定保险信息披露的规则,建立信息公开的标准,明确信息披露的要求。同时还要建立坚守法律法规的底线,强化必要的监管和管理。六要处理好职责分工和监管协作的关系。在职责分工比较明确的同时,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防止监管重叠、填补监管真空,真正实现互联网、车联网保险的及时性、有效性,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
据悉,为打造
保险行业创新发展智库,中国保险学会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致力于推动保险业融入科技创新体系。车联网保险方面,与行业内外的机构和专家一起进行了大量探索和研究。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援引近日国务院发布的“新国十条”中“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提出用科技创新推动保险业的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产品创新等问题值得研究。
人保财险、南非和德保险北京代表处等国内外保险公司负责人,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精算研究院书记李晓林,以及从事车联网业务研究的多家科技公司负责人都参与了此次研讨会,并就车联网保险技术、应用、趋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周延礼表示保监会支持保险行业积极发展车联网业务。但是,互联网保险面临诸多挑战,保险监管部门要处理好线上和线下的关系,服务好互联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