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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基本没进展

更新时间:2017-08-27 14:36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而有关养老的问题依然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据了解,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试点已进行五年,却基本“没进展”,下面是详细情况。

  四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基本没进展
  5年过去,5个改革试点省市的情况如何?采访浙江、上海、山西、重庆人社部门,听到最多的声音是“难办”“没进展”,多数纹丝未动,只有广东开始“破冰”。
  广东的养老“并轨”被称为“半吊子改革”。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与普通企业职工一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退休时,待遇依旧按原有标准执行。因此,这些退休人员每月的退休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与普通企业参保人待遇一样。另一部分是社保养老金与原干部退休金标准之间的差额,按原有资金渠道解决,即财政拨款的,依旧由财政解决,单位自收自支的,依旧由单位解决。
  同时,一些省直属事业单位搞的是“四分之一改革”:员工办理了参保手续,但仅仅个人按当地社保标准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依法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单位不缴。如果员工在该单位退休,就按事业单位职工同样待遇。如果员工中途离职,单位占大头的欠缴部分,员工要么自己缴纳补足,要么失去参保资格。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向下并轨”导致改革受阻
  不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担心改革会增加个人的负担,对于改革热情不高、缺乏动力。重庆一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说,现行制度下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通常由国家财政负担,个人几乎是“零负担”,而一旦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化必然会增加个人的负担。
  浙江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地方上推进很难,实施层面推进的阻力和矛盾很大,原因是牵扯的利益纠葛太多,系统之间的人会相互比较,比如事业单位与机关单位。这项改革需要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进。
  据了解,试点实行5年多来阻力较大,原因主要在于试点方案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向下并轨”的方式,人为拉大了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之间的待遇差距,造成新的矛盾。
  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认为,实现不同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的“并轨”,最大难点在于群体间的利益协调。他认为,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应同时进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首先,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虽然有差异,但都是国家公职人员;另外,改革的目的是要使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去碎片化”,建立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能只改一部分,另一部分按兵不动。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五年,但四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基本没进展。此外,养老保险“向下并轨”,增加个人的负担,导致改革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