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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确表态将试点“以房养老”

更新时间:2017-08-28 13:15

  【摘要】现在人们对于自身养老问题非常重视,为了解决居民养老问题,南京市将试点“以房养老”,同时还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那么南京将什么时间进行以房养老试点呢?

  昨天,南京市《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从医养融合、养老补贴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将惠及南京120多万老人。其中包括“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业务试点”,这是时隔两年后,南京官方再次提出“以房养老”试点。

  新规:南京明确表态将试点“以房养老”
  年轻的时候,通过银行贷款买房;等到年老了,再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或保险机构,每月从中领取一笔“养老金”安度晚年……2012年4月,南京出台的《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就提及“以房养老”,这是南京官方首次明确表态鼓励“以房养老”。不过,这两年多来,南京的“以房养老”试点业务没有任何进展。昨天,在新出台的《实施意见》中,“以房养老”再次被提出,并列出了负责这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赵军向媒体人介绍,目前国内确定的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虽然没有作为试点城市,不过,南京曾开展过这方面的探索,已经积累了部分工作经验。

  展望:今年底或明年初 将拿出试点方案
  “挑战很大,所以我们一直在调研、研究。”赵军向媒体人坦言,目前,以房养老有两大“拦路虎”,前者是观念问题,后者是市场问题。但观念绝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些年养老院从无人问津到一床难求的变化就是最好的例证;市场问题更是应该交给市场自己解决。他分析,“以房养老”是为了丰富老人的养老方式,让老人多个选择。
  “我们现在正在与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联系,打算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拿出一个试点方案。”赵军透露。不过,要想把“以房养老”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最应该关注的是“以房养老”的制度配套。目前,关于这项制度的很多配套法律法规都是缺位的,比如70年房屋产权问题,监管机构的设置、职责问题等等。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8月14日,南京提出要实施以房养老试点工作,此次的以房养老试点是南京第二次提出,并且南京表示,今年底或明年初将拿出以房养老试点方案,为此这就需要解决观念以及市场两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