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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保重复参保率在10%左右

更新时间:2017-08-27 06:43
  【摘要】今年以来,各地纷纷实施医保的相关政策,解决城乡居民医保的各类情况。然而,城乡居民重复参保的情况仍旧存在,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彻底并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改变“重复参医保”。

  城乡分割的户籍登记制度即将取消,但城乡不同医疗保险制度间的分割仍然存在,由此导致的重复参保问题也未能解决。有统计数据显示,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大制度的全国重复参保率目前在10%左右。

  医保重复参保,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在我们身边,就存在许许多多既拥有新农合医保,又拥有城镇居民或城镇职工医保的人。重复参加医保,看起来是一种“双保险”。实则不然。新农合医保,多半面向的是基层医院,而城镇职工医保,多半面向大城市的三甲医院,三种医保的定点医院很少有交集,而一旦患病住院,则只能在一家医院走一种保险。同时,一个地方的省医保、市医保和县医保,也不是一个概念,更与新农合区别很大,在各种政策方面,也没有交集。因此,一个人,即便是入了所有的医保,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医保都能够实现互补。

  重复参保,至少造成了四种浪费。一是,个人金钱的浪费;二是,政府补贴的浪费,政府为重复投保多补贴200亿的说法并不夸张;三是,大量公共资源包括大量公务人员劳动力的浪费,多一人的保险,相关部门可能就会多一些人力成本的支出;四是,部分地区卫生与人社部门监管存在漏洞,也容易对医保基金造成重复使用。

  就原因而言,以户口和工作地点为划分标准,将医保进行分门别类的做法本就是不科学的。尤其当各类医保信息不能完全共享、不能实现有效衔接、现实壁垒林立的情况下,出现重复参加医保、重复报销的情况,是一种必然。

  值得期待,当下正在实施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旨在确保参保人唯一标识,而且,这一计划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试点。但是,仅仅确保唯一标识,还远远不够。一者,依国外的先进做法,将社保、医保的号统一直接用身份证号代替可能有更好的效果,也容易让人记住;二者,将各类医保进行无差别化、取消户籍壁垒、取消级别差别,才应该是公众的最高期望,地区之间、户籍之间、不同职业之间,才会有更多的公平,劳动关系的转移才会少一些麻烦,多一些便捷。

  城乡户口在名称上统一后,落户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身份上的差异仍然没有改观多少。此语境下,医保制度能否实现更好的统一化的顶层设计,仍然是一道难题。同时,我国各级政府的财政独立,也分别对不同级别的医保并轨提供了不小的困难。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城乡分割的户籍登记制度即将取消,但城乡不同医疗保险制度间的分割仍然存在,由此导致的重复参保问题也未能解决。目前,全国重复参保率在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