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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2004)

更新时间:2009-01-13 15:59

□ 险种特点:

◎个性化设计,满足不同需要

该系列意外险单个险种责任简单清晰,针对性强。客户只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即可随意选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与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中的一款或两款,组合的灵活度更强。

◎为成年人可单独投保

该系列意外险投保年龄为3~64周岁,3~17周岁的未成年人可单独投保。

◎保额免费自动递增

意外伤害保险或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前5次续保时,保险金额按续保时基本保险金额的5%自动增加,且不影响保费计算,免费实现声价提升。

◎60天续保宽限期

该系列意外险1年保险期满时,若本公司同意被保险人进行续保,则自满期日起60天为宽限期。如果在该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仍可获得赔付。

◎一张保单,全家投保

被保险人投保该系列意外险后可选择为其配偶或子女投保,实现全家共保。

□ 保单利益:

保障项目及范围 保障利益
因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 住院期间内,从住院第4天起可领取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日的津贴额度为约定的津贴日额,每次住院给付天数不超过90天。

□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的每次住院天数,超过3天的,从第4天起,我们按照约定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每次住院“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天数不超过 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