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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险企成违规投资重灾区 高收益支撑高增长

更新时间:2014-08-20 10:37

  【摘要】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保险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保险市场动态。近期,正德人寿、信泰人寿等保险公司受到保监会监管,小险企频频成违规投资重灾区,下面是详细情况。

  小险企高收益支撑高增长投资铤而走险
  小险企成立初期,扩大市场规模成为“共识”,因此,推出较高收益的理财型保险成为多数险企的选择,而这样的产品无疑会消耗更多的资本金,导致偿付能力明显下滑。
  知情人士投诉信泰人寿时就表示,去年7月至今年2月,该公司旗下的两款万能险销售了约110亿元,而这两款产品的年投资回报率约为5.1%,加上银行销售渠道2%的佣金率,成本高达7.1%,这极大并快速地消耗了信泰人寿的资本金,使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更快地显现出来。笔者统计发现,目前多数小险企都在拼理财型保险,不少公司还曾在网销中打出预定收益率高达7%来吸引更多客户。而当股东无法及时追加资本金时,很多险企寄希望于投资。信泰人寿被部分股东质疑,巨额资金投向不明,很可能投向信托产品,其他资金借助其他公司绕道回到信泰人寿账户中,以补充资本金。
  事实上,中小险企本来就存在资金实力不稳定、经营能力不足的劣势。“很多实业家贸然进入保险领域,对产品结构的设计和投资都缺乏足够的了解,没有与自身的资本能力匹配,很容易出现偿付能力问题。”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一位险企内部人士也坦言,由于中小险企的不少股东都是民营企业,更多地是看短期利益,希望投出去的资本金能够迅速产生回报。但保费收益是循序渐进的,所以很多中小企业都将目光转向了资本市场,并且采取了颇为激进的策略欲获取较大的投资收益,而激进的投资策略很难把控。
  正德人寿被发监管函的起因就是其通过“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项目虚增实际资本,而究其背后原因与偿付能力的急速下滑不无关系,扣掉这部分款项,一季度正德人寿的偿付能力下滑至-87.08%。而民生人寿也因向监管部门提交虚假偿付能力报告被发监管函。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系主任申曙光则表示,险企亏损是符合寿险盈利时间定律的,一般险企开业到盈利至少要7-8年时间,在正常情况下,寿险产品在前期都是亏损的,如果企业难以熬过长期没有盈利的投资,很可能导致公司股东更迭频繁,增资困难。

  小险企股东内讧愈演愈烈投资决策失衡
  险企派别之争由来已久,内讧危机则犹如一颗定时炸弹潜藏在险企内部,小险企内部的股东关系表现得尤为明显。
  正是因为股东内讧,有时导致董事会、股东大会都无法正常召开。信泰人寿除了卷入资金投向不明的漩涡外,有知情人士透露,其旗下的大量信托、基金等对外投资都绕过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如此一来,险企最高的决策机构很难把控投资方面的风险。例如,信泰人寿一项高达23亿元的信托投资项目完全没有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和董事会,而这一巨额投资,股东竟然只是在股东大会上才知晓。这明显与监管政策相悖。依据保监会下发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险企进行资金运用要实行董事会负责制,投资无担保债券、股票、股权和不动产等重大保险资金运用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然而,面对内讧不断的险企,董事会往往成为虚设,很容易导致投资决策失衡。例如,除了上述信泰人寿董事会对重大投资没有决策权外,正德人寿的董事会也无法正常进行,更无法做到投资决策合理化。
  据了解,正德人寿内部的矛盾也一直不断,股东几度易手、股权转让产生纠纷、公司高管频繁变动也成为阻碍其发展的症结。郑永刚去年4月才开始出任正德人寿首席运营官及总裁职务,短短半年就被“暂停职务”。郑永刚被暂停职务的原因是其激进的投资政策,这一政策又导致股东间的激化,最终又进一步影响到董事会的召开和投资政策合理化,进入了死循环。

  保险公司大股东控制权独大险资变相输血
  虽然保监会去年对险企股东持股比例有所放宽,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单一股东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可超过20%,但保监会也限定,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可以对一家险企的控股权超过51%,以防止股权过于集中对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但是,个别小险企却通过盘根错节的关系令股权过于集中。成立仅仅两年的前海人寿因耗资48亿元的15条重大关联交易报告都投资于地产及其相关领域,而被称沦为地产资金的输送机。查阅工商局网站得知,前海人寿钟情房地产事出有因。姚振华担任前海人寿董事长,并通过深圳市钜盛华实业持有前海人寿20%股权;而姚振华同时也是宝能集团董事长,宝能又是以地产发家。与此同时,有媒体指出,宝能集团与前海人寿股东深粤控股、粤商物流、凯诚恒信仓库、华南汽车交易中心等5家公司历史上有着紧密的关联,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前海人寿88.1%股权。而近两年力推高收益理财产品的珠江人寿亦如此,将27.5亿元的资金投向了大股东下属公司,且大部分与基建、物业有关。“现在很多小险企都与房地产公司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股东进入保险业就是为了得到现金流。”一位不愿具名的险企高管坦言,这样的大股东都是有背景的,自己有项目,很容易将自己所控制的险企资金引入相关项目中。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曾撰文表示,少数控股股东一开始就把设立公司定位为“融资平台”,并直接控制,表现为高杠杆运用资金,以实现股东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利用与股东的关联交易来套取保险资金,用来补充资本金或其他用途。陈文辉还披露,保监会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险企利用银行存款抵押的形式,把险资转变成为股东资金,用来虚假增资。

  投资监管“放开前端”管理滞后难控风险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保监会逐渐还市场主体更多的经营权、决策权和投资权。在保监会来看,把持的原则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所谓“放开前端”,就是要减少行政审批等事前监管方式,把风险责任和投资权交给市场主体。“管住后端”,从狭义角度看,就是指事后的偿付能力监管,运用资本手段,实现对资金运用的约束;从广义角度看,就是不仅包括事后的偿付能力约束,还包括事中对投资活动的持续性监管。
  “这一看上去还给险企经营自主权的改革,对于自治力强、治理结构完善的险企而言,无疑是好事。”一位大险企投资负责人解释,而对于容易冲动的小险企,将变成“双刃剑”。该负责人认为,小险企由于过于追求规模发展,管理很难跟得上,再加上投资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有的人对行业并不了解,在决策过程中还需要磨合,这在投资方面很容易出现大问题。郝演苏直指小险企投资软肋,认为很多公司没有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只有资金运用部门,内部风控制度缺失,不是独立的法人公司,部门的随机性比较大。
  而陈文辉也坦言,有些公司投资领域的风险管理运作机制薄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风险管理条线难以发挥风险管理职能;有的公司高管层只看重收益率,忽视轻视风险,风险管理团队滞后,甚至只有一个人;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后,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也跟不上。政策的放开,从长期来看,对行业是有利的,但从短期看,对于风险管控不到位的公司而言,风险还是很大的,好事可能变成坏事。据了解,保监会正在考虑险资托管,目前正在行业内征求意见。意见稿将中融人寿、昆仑健康险、信泰人寿等违法违规问题归咎于资金没有托管,下一步要完善险资托管流程,进一步约束险资的投向。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小险企推出高收益保险产品支撑高增长,投资铤而走险,很可能导致公司增资困难。此外,小险企内部的股东关系内讧愈演愈烈,很容易导致投资决策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