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绵阳连续十次上调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7-08-27 18:47

  【摘要】基本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此国家对于基本养老金非常重视。据报道,四川绵阳市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绵阳市第十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根据规定,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截至2014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强制隔离戒毒、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企退人员,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企退人员,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基本养老金上调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指每人每月普遍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5元调整。

  适当倾斜的6类人员,先执行普遍增加办法,再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包括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原个体工商业者;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2013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目前,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在保证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全力做好资金调度,力争本月底将前3个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绵阳市20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全面启动,这是绵阳市连续第10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对于困难人群还将给予一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