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为您介绍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4-08-10 10:39
  【摘要】众所周知,失业保险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失业人员的一种社会福利。那么,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为您详细解答。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主要包括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上三种情况。此外,本文还为您介绍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