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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扩大 辽宁省群众获益

更新时间:2017-08-28 09:25
  【摘要】为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辽宁省直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扩大范围,将结核病抗结核药物治疗、帕金森病等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具体情况。

  8月7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关于调整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及有关政策的通知》,将结核病抗结核药物治疗、帕金森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结核病抗结核药物治疗,统筹基金月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治疗期限为12个月。帕金森病,统筹基金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50元。该政策9月1日将开始实施。

  此外,还将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治疗恶性肿瘤相关的中药饮片、院内制剂及镇痛药物纳入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病种用药范围。取消“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门诊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期限为首次明确诊断后60个月”的享受待遇时间限制。

  参保者患有政策规定统筹基金可单独结算的多个门诊特殊病种时,经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审核批准,可选择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按相应的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予以支付。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辽宁省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结核病抗结核药物治疗、帕金森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的政策。这一政策将为患者提供更加充足的保障,减轻他们的看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