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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通知》

更新时间:2017-08-27 16:47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失业人口数也逐渐增加。为了减少我国失业人口数,提高失业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我国给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口发放失业保险金。近期,广东省政府印发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通知》。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对象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即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失业人员。其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广东省印发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通知》,上面规定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每满一年,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