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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村民利用意外伤害骗保

更新时间:2014-08-14 08:58
  【摘要】医保时不再广大群众基本医疗的重要工具,它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然而,却有人利用各种手段进行骗保,造成社会的不和谐现象。下面小编就通过实际案例为您解析。

  龙山县村民杨某3月2日因被无照摩托车碰伤,在龙山县人民医院神经科住院治疗,共83天。肇事司机被龙山交警大队抓捕,后肇事司机赔付了杨某住院费12.9万元,并另付10万元补偿费后双方协商解决。谁料,杨某出院后花钱买通龙山县农合局工作人员和医院医生,伪造病历并谎报事由,于6月17日在龙山合管局报销了医疗费72762元。农民的救命钱岂能被人这样非法占有,请上级严肃处理。

  群众举报此事后,龙山县合管局派人开展了调查并回复称:杨某因被无照摩托车碰撞,住进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住院治疗。经与县交警大队调查核实,杨某实属车祸(有责任方)事故。同时又与县人民医院该患者经治医生查实,是家属隐瞒车祸原因并谎报事由。按照新农合规定: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及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一律不予以补偿。故将患者所报销新农合基金72762元予以追回并存入新农合基金专户。至于杨某出院后花钱买通龙山县农合局工作人员和医院医生,经查不属实。

  对此回复,有群众提出质疑,7万元钱的意外伤害报销,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其病历是如何记载的?龙山县合管局的审核也太不负责了。为何只是追回钱,而没有查处相关责任人?媒体人多次致电龙山县合管局想了解详情,但对方一直未回应。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龙山县村民杨某的骗保行为实际上是违法的,这种情况不利于新农合基金的健康发展和安全,应受到应有的处罚。不管怎样,相关部门都应加大意外伤害的调查核实力度,杜绝类似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