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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结算如何进行?

更新时间:2014-08-13 15:39
  【摘要】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意识的增强,参保社会保险的人越来越多。那么,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结算怎样进行?奖金、补贴等是否计入社保基数?下面有关社保专家将详细为大家解答。

  奖金、补贴等是否计入社保基数?
  “2012年单位每月从工资里扣社保费不到200元,去年每月扣220多块,今天听单位劳资说,以后每月要扣250多元,为什么社保费年年上涨?”企业职工刘海涛咨询说。“因为社保基数与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因此社保费会随着社平工资年年上涨。”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新闻媒体者,职工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12;月最低基数=上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职工、挂档人员最低缴费基数;月最高基数=上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挂档人员缴费最高基数=上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了解职工社保基数,首先要明确上面三个概念。”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告诉新闻媒体者,即“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最低基数”、“月最高基数”。
  国家规定,职工应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同时,国家还明确规定,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因此,“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是广义的工资,很多企业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时未将奖金、补贴等计算在内,实际是一种违法行为,降低了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同时侵害了职工社保权益。

  申报手续如何办理?
  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应将职工缴费基数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后,若职工对本人缴费基数无异议,单位方可如实上报社保机构。
  目前,我市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分别为18%、7%、1%和1%,工伤保险费按照行业实行差别费率(0.6%、1.1%、2%),生育保险费率1%。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为8%、2%和0.5%。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0日足额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每月10日之后缴纳之前费用的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企业人员增加如何办理申报?
  根据规定,每年12月份,各参保企业须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参保职工达到10人以上的,参保单位须自带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拷取电子版职工缴费基数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录入职工下年度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不足10人的,参保单位须到经办机构填写《职工缴费基数》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申报职工下年缴费基数。已开通了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通过该业务申报缴费基数。
  那么,企业人员增加如何办理申报?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缴费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增加,须提供用工备案部门及就业登记部门(就业办公室或人才服务中心)加盖公章的《合同制工人用工备案花名册》,并填写《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社保经办机构以办理人员增加手续。
  对于新参保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增加手续后,缴费单位须认真核对《单位人员基本信息确认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与此同时,缴费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减少,须按照减少人员类别提供资料。其中,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减少。参保单位须在烟台劳动就业网上下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到用工备案部门加盖公章后,填写《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法减少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社保机构缴费服务岗位予以办理人员减少手续。办理在职人员退休、在职人员死亡。参保单位须下载《用工备案证明书》,到用工备案部门加盖公章后,并填写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社保机构缴费服务岗位予以办理人员减少手续。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内容的详细为解答,相信大家对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与结算流程会有所了解。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社会保险缴费的相关知识,可到当地社保中心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