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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测评沦为摆设

更新时间:2017-08-27 15:39
  【摘要】银行理财业务本是服务广大投资者的业务,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双赢。然而,近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却出现误导销售的现象。其中,部分银行存在不太重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现象受到业界的关注。

  风险测评沦为摆设
  日前,媒体人去某银行办理业务,遇到一位老大爷正在进行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第一次测评结果是“稳健型”。然而老大爷要求购买的一款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较高,他也愿意购买。于是在理财经理的“指导”下,该名老大爷再次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最后老大爷如愿地买到其想要的那款理财产品。
  上述例子并非少见,据媒体报道,市民王小姐前几天去某股份制银行咨询理财产品,该银行理财经理竟然全程代填风险报告,根本没让她仔细阅读风险评估报告内容。王小姐表示,自己从没有投资经历,但是在第五题询问投资经验的时候,理财经理为她选了“B、少于2年”的选项,而不是“A、没有经验”。
  对于以上罗列的情况,某国有大行网点的理财经理曾坦言,原则上风险测评过不了是不会建议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但如果客户执意购买,就得看客户需求了。
  据证券时报网报道,上海某咨询管理公司职员陆先生认为,风险评估挺没意义的。他在浦发银行做风险评估时,就是填资料,客户经理其实没有讲解风险评估的内容,主要是问他准备买哪款产品,并推荐产品。他说,其实就是手抄资料以及签字,没有实际意义。

  风险报告用处有多大
  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究竟是否如同某些投资者说的那样“没意义”呢?
  据媒体人了解,风险评估报告,是专业评估人员根据项目主办单位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目标项目的全面调查、综合分析和科学判断,确定目标项目是否可行的经济文书。
  事实上,早在2011年11月份银监会就出台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对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估做了强调。其中,第二十八条明确表示,商业银行应当在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在本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商业银行完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后应当将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客户,由客户签名确认后留存。
  前不久,银监会发布的“35号文”明确,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销售活动应按照风险匹配原则,严格区分一般个人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进行理财产品销售的分类管理,提供适应不同类型客户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严格风险自担。
  银行业内人士指出,这在强调商业银行销售规范的同时,也强调投资者“买者自负”的问题。他表示,银行销售产品要卖给对的人,那么投资者在选择产品时,也要量力而行、认清风险,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真正做到“买者自负”。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部分银行理财经理按照客户的需求为其代填理财产品风险评估报告,或指导客户使其得到想要的测评答案,致使风险测评沦为摆设。这种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