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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9.01万

更新时间:2014-08-04 16:16
  【摘要】众所周知,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会及家庭的养老压力。据了解,青海省已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这将会惠及更多人群。

  据介绍,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青海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经省委常委会同意以青政[2014]46号文件下发各市州执行,将青海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障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参保范围、个人账户计息、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转移接续、基金监督等8个方面与国发[2014]8号文件基本保持一致,结合青海省情实际,重点对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代缴、建立加发基础养老金、建立丧葬补助金等5个方面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创新和完善。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的重大举措,通过制度整合完善与衔接,使全体人民能够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城乡居民执行同样的政策,共用统一服务平台,使全体居民平等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也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能进一步稳定和提升群众对民生改善的预期,是在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迈出的重要步伐。

  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认真践行“小财政办大民生”的执政理念,按照“民生优先,创先进位”的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不断完善健全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大幅提高。2012年和2014年有省政府筹资两次将新农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提高了30元和25元,达到了月人均110元,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居西北地区第一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14年6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219.01万,参保率达到92%,41.33万老年居民领取了养老金。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青海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已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此外,青海省对养老保险的办理、缴费等方面也在不断调整与完善,并进行创新,服务更多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