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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已刻不容缓

更新时间:2014-07-29 08:41
  【摘要】在目前保险市场上,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良莠不齐,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引起保监会的高度重视。一场大规模的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尽管保监会党委在2014年初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但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事关整个保险业,不仅是今年而且也是明年保险中介监管的主要任务。长时间的集中清理预示着这场清理整顿不是“走过场”,正如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要求,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清理整顿,摸清市场底数,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改革发展,为保险业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保险中介市场对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举足轻重。2013年,保险中介保费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0%。自1993年我国第一家保险中介成立至今已经21年,在这21年间,我国成立了2500余家保险中介机构,拥有350万名保险营销员。我国保险中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到多元,初步形成了数量众多、形态多样、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市场体系,已经成为保险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联系消费者与保险机构之间发挥着重要的纽带作用。可以说,保险中介为保险业改革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不过,随着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变革,鲜有变化的保险中介模式弊端逐步显现。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2014年全国保险中介监管暨清理整顿工作动员会议上说,保险中介法违规普遍、风险隐患增多、服务能力不强、基础建设薄弱等四大问题,已严重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一些保险中介把潜规则当做正常经营行为,以手续费返还抢客户、抢业务;一些保险中介利用渠道优势,在工程建设、医药卫生、旅游教育等领域垄断经营,抬高手续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少数保险中介借助地方行政权力,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中收取与业务内容、服务水平不相匹配的高额佣金;一些保险中介出于短期利益追求,为保险公司违法违规提供便利,与保险公司合谋虚挂中介业务,非法套取资金。

  上述种种问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毕竟80%以上的保费从保险中介而出,可以说,公众对于保险行业的直接印象多数来自于保险中介机构。因此,行业内一提起保险中介,“小、散、乱、差”这四个字便脱口而出,而行业外则直接将这四个字解释为对保险的不信任。

  另外,从保险行业自身发展来看,保险中介也到了非整不可的地步。数据显示,尽管依然是保费来源的重要渠道,但增速放缓。自2009年以来,中介渠道保费年均增速仅11.7%,大大低于以往的增速,其中,银邮渠道业务在2011、2012年连续出现负增长。专业中介机构同比减少22家,兼业代理机构同比增长5.5%,营销员同比减少1.4%。

  清理整顿是手段,目标是使我国保险中介市场走向健康发展,而途径是什么?保险中介集团化是净化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有效方式之一,也是顺应宏观经济形势的必然结果之一。《中国保险业发展报告2014》指出,长期以来,我国的保险中介市场一直和公司规模过小、结构松散、管理混乱联系在一起。这一现象如果想要得到改观就必须要依靠一些有相当资本实力和规模的大型中介公司,通过他们的兼并和收购,成立更大规模的中介集团,这应该是使我国保险中介机构形成市场制衡力量、规范市场秩序的最有效手段。而且,中介集团化发展可以更切实有效地推动保险业产销分离和机构的转型升级,为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保险中介集团化发展不仅是市场发展所需,也是监管所期。保监会在2011年发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到“支持具备条件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集团化改革”,并发布了《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为我国保险中介集团化指出了发展方向。2012年5月,我国第一家保险中介集团公司太安保险公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目前,我国已有5家保险中介集团获批成立。不过,现阶段保险中介集团的准入门槛较高,而且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但这种高门槛可将“小、散、乱、差”的保险中介机构清除,使保险中介市场从入口处就确保健康、合法,为保险业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要求要通过清理整顿,为保险业全面深化改革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此外,保险中介集团化是净化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有效方式之一。